交通問題與尊重人權之我見

UCLA CollegeStudent Branden Young

  數月前,媽媽騎車時撞上一個突然打開車門的門,瞬時翻倒落地,造成嚴重腳傷,治療了許久。此一事件每天可能上演,是開車的人要開車門時不會先看看後面是否有來車?或是騎士警覺性不足呢!交通安全是必須雙方小心維護,大家多一分留意,就可減少一分意外,任何意外的發生都是對個人身體與生命的不尊重。

  常常在夜間騎車時,迎來對向改裝的遠光大燈,強烈的光線直照而來,會令人一陣昏眩,幾乎睜不開眼。我的經驗中常常發生類似事件,非常容易造成事端,在此要呼籲改裝遠光大燈的車主們,在對向有來車時務必先關成近光燈,待沒車時才轉成遠光燈,才是彼此尊重人權的表現!

  也常常在擁擠的等紅燈的人潮中,緊臨的騎士吞雲吐霧,無視於旁人遭受二手菸害的問題,雖然是戶外的場所無法可管,但畢竟是人權未受尊重。大家應該有的基本原則是:行車不搶路、禮讓行人、不隨意變換車道、變換車道也一定要打方向燈...等;行人則不要隨意過馬路、注意左右來車、過馬路遵守規定...等等,這都是尊重彼此人權的表現。

  更常常在寂靜的深夜,傳來震耳欲聾之拆除消音器的機車的具大聲音,驚醒了睡夢中的人們,有一種遙不可及的抗議聲,有誰可以代為傳達到騎士的耳裏?只期盼道德的良心,可以譴責此一不尊重人權的舉動,還給進入夢鄉的天使們,有一個寧靜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