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的價值

台中市議會議員 曾 朝 榮
  「人權」是每個人生來就有的權利,透過對「人權」的認識,每個人應該學會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了解愛自己與愛別人是同等重要。

  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召開的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世界人權宣言》,這一天也被定為「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每年來做紀念。內文詳列每個人生來就有的權利,這些內容仍是目前世界各國的人在努力追求的目標。

  人權是普世價值,人權是任何一個人享有的尊嚴與生存權利,一個國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旨在服務人民,讓人民安定、安心、安全,以及保障人民的權利。人權的觀念因為每個國家民族文化與社會風俗不同,而有因地制宜、因時制宜。人權聽起來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但卻是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台灣近年在民主法治發展部分,雖獲得國際社會肯定,但是人口販運、童工、剝削勞工、歧視女性或不當對待外勞等問題仍持續嚴重,這些都是發生在我們生活中與人權有關的問題,對我們的生活影響重大。
每個人都是世界公民,每個人有義務與責任為我們生活的環境,建立一個安全健康快樂的生存環境,制定法律須符合落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才能讓人民生活在心安理得的高品質的環境,才能彰顯政府是真民主、真法制、真自由、真人權的國家。

  目前由於台灣自身的國家定位不明,及特殊的政治因素,這幾年因為中國的崛起,對台灣產生了極大的排擠效應,並且因為中國虎視眈眈,動不動就以武力脅迫台灣,很多外國人根本不敢來台灣發展投資事業,國際上許多大型活動與會議皆因中國的政治力影響及卑劣操作手段,致使台灣無緣參與在國際活動,增加能見度。我們不是聯合國成員,所以很多國際公民應該有的權利、應該知道的事,我們都不知道。綜觀中國,其國內的人權狀況,與台灣今日人權保護的進步,台灣民主、自由的經驗與成果相比,強烈反映出其中國政府罔顧世界民主人權的大潮流。

  台灣從白色恐怖、解除戒嚴、到民主化之路相當艱苦,十幾年來的民主化,帶動的提升經濟、政治與社會文化皆有突破性的發展及改變,也保護人民基本自由與人權。我們深信人權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是不可轉讓、不能剝奪的基本權利與基本價值,而政府治理的品質在乎人權價值的創能實踐。國家的任何展望必須根植基於人權質感、公共安全與永續發展,為發揚普世人權價值,支持台灣民主人權運動,更要積極響應聯合國人權宣言的運動,讓台灣人民活得有尊嚴,生命更有意義、更有價值,更要積極推動世界人權宣言的運動,為世人及下一代營造一個平安、平等、幸福的生活環境,共同建立一個公理與正義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