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尊重維護人權

台中市協和國小校長 蕭月卿

  匈牙利詩人桑多爾.裴多菲 (1821-1849)說:「生命誠可?,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Life is dear, love is dearer. Both can be given up for freedom.)」一語道出了「自由」是每個人的渴望,是人的尊嚴與生存的權利,更是人權的保障。

  人權最早從保全個人的生命、財產不受他人威脅的基本權利,進而擴及保障個人言論自由、隱私、知識(智慧財產權)、受教育、工作......等各種權利。隨著時代的演進,民主的落實,對於人權的認知與維護也不斷的在進步中。

  學校是孩子接受啟蒙,深紮教育基礎的場所。讓孩子在充滿愛與關懷、感恩與尊重的人文殿堂中學習,在零體罰、零暴凌、零中輟的友善校園中成長,是人權(受教權)的維護;在接受教育的環境中,讓孩子有機會接觸、體驗、關心人權與環境議題,進而身體力行環保減碳、資源回收與利用,從行動中落實保護地球,關心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人、事、物與環境,更是人權教育的落實。

  小學教育,是孩子人格養成的重要階段。品格力,非但是攸關未來的競爭力,更是世界公民應具備的素養。因此,小學階段應該將品格教育、人權教育列為所有教育的核心;而「感恩」與「尊重」,則是品格的關鍵能力,是愛護環境、維護人權的重要修為。

  借助環境教育推動之力,我們希望孩子由感恩惜福的行動中,學習珍惜有限的地球資源,學會珍愛所擁有的幸福;感恩造物主賜予我們的美好環境與資源,感謝為保護環境而努力的所有人,並願意參與其中,成為環保尖兵。透過法律常識宣導、參觀法院、警察局活動、召開班會、服務學習等法治教育、人權教育的實施,讓學生學習民主參與,建立法治觀念、尊重的態度,養成守法自律的行為,以培養民主素養與自治能力。我們期待孩子由尊重關懷的體現,學習與他人、與環境維持良好的互動與和諧的的關係,做個人權鬥士。

  欣見「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對人權與環境所做的努力,從志工們的鍥而不捨(分別有三位志工,不只一次與我聯繫。),我看到用心與投入,讓我體會到孔老夫子所說的「德不孤,必有鄰。」在推動人權與環境的路上,有一群可愛的人兒(或許彼此並不相識)?手並進,向著同樣的目標而努力。我相信,因為有你我的用心與付出,世界將會更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