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同理心』看人權

台北市議會議員 李新
  『天賦人權』應該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
  
  基於人權天賦的概念,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人權,也應該是權權等值。但理論歸理論,事實上,自有人類歷史以來,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時間的任何一個國家、政權或部族的所有人民都享有完全且等值的天賦人權。在人權實踐與追求的道路上,我們要努力的地方還很多。
  
  李新甫就任台北市議員2個月,即親手推動、催生『台北市回復公娼工作權自治條例』完成立法。在民風相對保守的當時,由於人權意識不彰,大多數的國人並不知道『性工作除罪』已是世界潮流與趨勢,更未理解即使是公娼,也應該享有和我們一樣的天賦權利;所以李新在推動『台北市回復公娼工作權自治條例』的當下,受到許多批評和誤解,但李新不為所動,始終堅持到底。
  
  在回復公娼工作權之外,李新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幾件廣為人知的重要『政績』,也都和人權有關。譬如~
  
一、 以往的『失蹤人口協尋作業要點』規定,失蹤72小時之後才可以列入協尋對象;在李新強力質詢之後,迫使警方修訂『失蹤人口協尋作業要點』,讓失蹤人口在受理報案當時就列入全國通報協尋系統,不必坐等72小時才能協尋。

二、 台北市有28000多筆『既成道路私有土地』地主,因大法官釋憲文規定公眾地役權高於地主使用權和處分權,讓地主們不但無法利用所有土地,還必須為沒有任何利用價值的土地繳稅。在李新督促之下,市府排除萬難,同意逐年編列預算,分期徵收;並簡化地主們將既成道路私有土地作為抵費地的行政作業流程,合理保護了既成道路私有土地地主的應有權益。

三、 揭發警察吃案,要求台北市警方落實『警察機關受理人民報案逐級回報作業紀律』執行成效,大幅有效革除台北市警方吃案陋習,保障市民報案時不被吃案的權利。

四、 揭發警方處理無名屍案件之草率心態,讓台北市所有無名屍都必須先列為刑案偵辦,俟再三確認無他殺嫌疑後,始能結案。保障『無名屍』的權益。

  在李新關注人權的從政歷程中,最讓大家印象深刻的,應該就是揭發警察擄妓勒贖了。
  
  部分不肖員警,藉著執行『正俗專案』查緝色情的機會,以釣魚方式偽裝嫖客,白嫖到賓館應召的大陸籍女子,再威脅應召站以每名6-8萬元的代價『贖回』這些應召卻被白嫖的大陸籍女子,否則將予『遣返』。由於這些大陸籍女子都是應召站花費鉅資,以假結婚或是偷渡方式引進,一旦被遣返,應召業者勢必血本無歸,所以都願意忍痛付費贖人。在李新揭發之後,部分不肖員警受到了法律制裁,擄妓勒贖歪風也逐漸在台北市消聲匿跡。
  
  大陸籍女子也是人,和我們一樣享有生而為人的各種權利,即使是偷渡或假結婚,她們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和受到的逞懲罰應該是遣返,絕不是被白嫖之後再被勒贖皮肉錢。就像公娼、失蹤人口、無名屍、被吃案的報案人和既成道路私有土地地主一樣,我們往往都因為少了一分『同理心』,而忽略了他們理應享有和我們一樣的天賦人權。
  
  『同理心』,正是關懷人權的必要條件。
  
  李新所尊敬的一位人權鬥士~高新武先生,畢生為爭取、捍衛人權不遺餘力。譬如我們『陸海空軍刑法』中原本明列『唯一死刑』的罪名有44項,但在高新武先生鍥而不捨的努力下,透過立法委員們的配合與協助,只保留2項;再如刑法100條的廢止,高先生也躬逢其盛、出力良多。高先生在語及他之所以不計成敗毀譽,願意一頭栽入人權保護行列的動機與原因時,最常提到的也是『同理心』。
  
  有了同理心,我們才能真正知道什麼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和『己之所欲必施於人』,我們也才能真正認識到人權與法治的因果關係;除了不因為行使自己的人權而侵犯到他人的人權之外,也懂得為他人爭取、捍衛我們所擁有的人權。
  
  主張人權,絕非狹隘的主張自己的人權不被侵犯,必須推而廣之的捍衛『人權是普世價值』的核心理念,讓世界上所有人都享有絕對且等值的天賦人權。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