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課上的「人權教育」

花蓮縣稻香國小教師 曾享志

  我的藝文教學應用的素材常會是課本的延伸~把藝文教學結合人文地理、人文歷史作心靈的探索:從『茉莉花』到『桔梗花』...同屬民謠風旋律~不同的民情生活~產生不同調式及不同的旋律風格;從『文化瞭解』到認同關懷、才能真正『尊重』不同的個體!

  『人權』不能只是一種法治教育~他應該要從小扎根,要從生活週遭的人文關懷著手,當我們的孩子從小建立不同文化的認知與關懷時,『人權』的理念才不會流於抽象。

  這樣的教學理念~會一直在我『教』的內容和結構上延伸:小朋友對人的尊重也可以更具體的實現...不管在藝文課裡、或是在學校的直笛團活動課程中、聰明而成就高的孩子通常需要協助進步較遲緩的同學,以達到團隊的目標..其實在直笛團的學習過程,由於是同質音色的樂器,所以在用氣和運舌技巧上稍有不同;整個樂團就會呈現極不平整的音色、所以在舞台表演上要作到一定的音樂表現張力、那種養成教育的過程~不管是四年級或六年級、新舊團員來說,都是艱辛的過程、因為~我們的團員、從不經過挑選,只要有心想學都可以進直笛團...樂器由學校提供、點心由家長會贊助:直笛團一直是學校的特色,我們沒多大競爭力...但是每年參加全縣比賽、學生一定得看到半數以上隊伍演出完才能上車返校~我給學生灌輸的觀念是:對人的尊重不論身份、不拘形式~從『關心』的出發點起始、養成一種習慣;表現在不同樂器的合奏上、如果他不能等待、那根本演不下去...因為,會失去『和諧』!有尊重才會有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