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沒有分別的」這句話大家都知道,但是很少人能做到這點,在甚麼地方我們會忽略這句話呢?讓我們來檢討吧!
學生在學校裡,有一些很壯的同學會亂欺負人,這是很不對的行為,我們可以告訴老師,讓老師來處理,同時也要提醒自己絕對不可以這麼做,才不會欺負到其他人,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來,被欺負的人們,失去了享有安全的人權。
公司裡,一些阿諛奉承的人常對老闆亂講其他人的壞話,讓其他人蒙受冤枉,自己反而受到誇獎,這種人不把人權放在眼裡,也非常可惡,他們和古時的奸臣一樣的,奸臣們剝奪了皇帝知道真相的人權。
等公車的路上,有一些人會亂插隊,這種人目中無人,同樣也是非常不受人歡迎的人,這種人無視於其他人的存在,很可惡。
走在路上,有一些人在公共場所抽煙,有一些人則到處吐檳榔汁,無視於大家享有新鮮空氣及乾淨地面的人權,這些人也很可惡。
人雖然有很多權利,但我們的權利必須在不影響他人的權利之下進行才對,不行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其他人的痛苦上,尤其是上面我講的一些比較容易被忘記的人權,更要多加注意,讓世界達到每個人都快樂的享有人權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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