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人權應落實於「綠色校園Green Campus」Environment human rights should be carried out to “Green Campus”

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李公哲

  世界許多大學正盛行的風潮就是「 Green Campus , 綠色校園」。 目前大多數學校對於「綠色校園」的推行都著重在硬體建設,例如裝置太陽能板以及垃圾分類,但我認為真正的「綠色校園」應該是教育一個學生在踏出校門的時候, 成為社會公民的時候就具有環境人權的 觀念。

  環境人權的定義是指在環境中,不論是有生命或沒有生命的,甚至水、土壤與空氣,都應該跟人類一樣,它們也有生命權,存在權及福祉。再者,污染環境也屬一種踐踏人權之行為。如何落實校園的環境人權呢? 我們可以從若干指標來看看學校校園裡對於環境人權有沒有做好,第一個指標: 從課程設計上著手,將永續發展、環境保護、環境倫理等基本的人權觀念設計及融入到課程裡。 第二個指標:就是 將環境人權與 校園生活結合在一起, 不只做到垃圾分類,當學校餐廳在供應食物的時候,能夠計算食物從產地來到這裏的碳足跡,是否符合節能減碳的需求。尤其是藏書豐富的圖書館,如 藏書幾十萬冊,沒有必要把所有燈光都打開,可以改用感應式光源,人走到那找到書,走了就離開, 有人的地方才打開等等。從細微的每一處考慮:「我能為地球做些什麼?」 怎麼樣將學校的行政與學生的日常生活結合,才能深化在學生的腦海裡面,深化環境人權的觀念。

  此外,環境人權還需得到校園上層的重視。如同 一個國家,領導者必須把人權當作施政主軸之一, 如果從校長開始就能重視這樣理念,教職員以及學生就會重視,這是推動綠色校園很重要的一個機制。如此培養出來的學生將不只具有專業知識,而是具有人權、環境人權觀念的負責任公民,這樣才是真正的教育,才不會與社會脫節。我們的政府可以鼓勵國內的大學,參與全世界的綠色校園相關聯盟,互相借鏡交流,使具有人權觀念的學生或是環境人權的學生,也成為一個好的世界公民。環境的問題是世界共同面對及影響的,如果全世界的大學教育都能夠朝這方向努力,使之成為一股風潮,相信提倡世界公民人權,環境保護的工作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