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然&護衛地球 維護自身生存權利

中華電信研究所 研究員 沈俊銘

 

  天賦人權泛指人與生俱來即應擁有的權利,該權利並不由法律或信仰來賦予,亦可廣泛延伸至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權利,又有一說為自然權利(Natural and legal rights)。現在自然權利常被解釋為生存平等權、生命權、自由權、幸福權以及財產所有權。

   雖說人權主要指的是人的權利,但我們人類共同生存的環境-地球,更應擁有其永續生存的權利,不容人類恣意破壞;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是一種人權的表現,人與地球之間相互尊重,更是保障人權的具體表現。全球人類不分彼此,一齊維護大家共同生活的生存空間,表面上是為了地球、為了大家維護了賴以為生的生存環境;但更重要的,這環境亦是自身以及後代子孫唯一生存的空間。

   以臺灣地區為例,近年來因颱風、豪雨、洪水、土石流等,乃至於山崩與走山等所謂天災所造成的人民生命以及財產損失的狀況,其質與量皆日益嚴重;但這些造成環境氣象無情摧殘民眾的重要原因,不就是肇因於人類對於大自然的無情對待,舉凡雨林亂墾、與湖爭地、山坡地過度開發、海底石油探勘與環境污染等,多的是舉著經濟發展的旗幟,行破壞環境之實,為了少數人的私利,卻是賭上廣大民眾之生命與財產安全。近日墨西哥灣所發生海底油井漏油事件,時至今日已有將近400萬加侖的油污漂流到海面上,且海底油井仍持續漏油中;大家試想,原本生存於該區的萬物,正面臨著多麼巨大且可怕的浩劫,萬物何其無辜,而這些顢頇的人類卻又何其無情與殘忍!但到頭來,還是賠上了人類自身的生存環境與空間。與其說這是天災,不過是顢頇人類的推諉之詞。

   有首兒歌是這樣唱的:「我家門前有小河,後面有山坡,山坡上面野花多,野花紅似火;小河裡有白鵝,鵝兒戲綠波,戲弄綠波鵝兒快樂,昂頭唱情歌。」歌中描述的情境本是大家夢想的桃花源。但是,曾幾何時,風景秀麗的青山綠水變成滿佈危機的窮山惡水;而原本桃花源中的人民與萬物,卻成為大自然反撲下的第一線受害者。

   但是,地球仍是人類生存的唯一依靠,雖然已經有些遲了,但該是時候問問自己:「為了自身與後代子孫永續生存的權利,我們能做些什麼?」幸運的是,目前已有為數不少已經覺醒的人類,正積極地努力做好尊重自然以及護衛地球的志業;畢竟地球上可以沒有人類,但人類卻不能沒有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