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鏈中的人權

自由工程師 札雅
  最近剛好接到一個例子: 某客戶發現製造的不良率飆高,於是找來供應商相談,但與其說相談,實際上卻是壓著供應商認錯. 雖然此不良率的成因有明顯的人為尋跡方向,但因為此產業上競爭者眾,凡是多以能盡快幫忙解決問題,化小為無為主,於是此供應商便答應了改進的要求,試著提出了改善的對策. 但因人為之因素影響為最大禍因使然,所以在供應商特別挑選了避免使造成不良率高結果的產品後,仍然被生產線指認為無效,並宣稱不相信供應商分析之結果.

  收到這件事時,身為旁觀者以及第三認證單位,當幫助此供應商提出中立之分析結果時,得知供應商竟然依舊遭到生產線的拒絕,理由是因先前此供應商已經"承認"錯誤且願意提出改善品,所以就算經過第三認證單位的分析背書也無法挽回,將情勢導回正途.

  顯而易見的,嚴謹的分析結果以及從嘗試錯誤中來解決問題的方法,好讓生產線能找到問題點來求改善,才是整件事的重點;但是此時卻不就事論事,花了大把人力與時間,最終只是找個出口來歸咎與責備才算對事件做個終了,而非實在的求解決,又公司以大欺小,上行下效,供應商遭受重重壓榨,惡性循環層出不窮,這個產業鏈又怎麼會進步呢?

  從小地方就可以察覺,一個人的人權,與一群人的人權,一個公司,甚至一條產業鏈的人權, 環環相扣. 如果一間公司對外並無保持尊重的態度,則對內在員工之間也無法給予基本人權尊重的保障,公司若出問題,也是不難想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