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擁有快樂的心情健康的行為

家管 陳貞君

  家有特殊生,大部份的父母都有某程度的堪慮和憂心忡忡,怎麼做才能樂以忘憂呢?心中期許孩子能快樂的長大;別人不會用異樣和不解的眼光投射在他的身上能用平等、同理心來對待 。

  我的孩子在2歲時被診斷出語言方面有發展遲緩的情況。當時在一歲6個月時都還不會說話,在衛生所施打疫苗時,醫生建議我們到大醫院去作詳細的檢查,我不以為意,因哥哥也是將近二歲才會說話。但他一直過二歲後情況仍未改善時,此時才覺得如果再拖下去,深怕過了治療的黃金期,藉而求助於大醫院。結果醫生做完聽力檢查後判定為聽覺障礙而必須戴助聽器,幸好助聽器廠商的專員建議我到民間的基金會再去檢查一次得知正常後才知道醫院誤診(還好當初沒戴助聽器,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另外也安排語言治療,做了三個月還是一樣。我嘗試著先讓孩子去讀幼稚園,二個月後孩子終於開始會叫媽媽了。

  不過我發現到他因為語言發展遲緩,造成和家人、同儕或他人溝通互動時產生巨大的阻礙,而溝通不順暢又引發出行為情緒問題,依目前醫學稱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候群(俗稱過動兒)』簡稱ADHD(註1)。造成此症狀大部分找不到原因,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我想這與現今的環境天災人禍不斷的發生,造成人心不安有很大的關係。

  而今年4月1日所舉辦的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更提到每個人要從彼此尊重做起,家庭才會祥和。而家庭在幼兒發展教育佔了很重要的地位。所以家庭成員的相互尊重是很重要的,孩子亦能早日融入社會中。所以,家庭團結的凝聚力,對於特殊生的家庭來說無可厚非是力量的泉源呢。照顧者在無力感時,藉著家人間相互鼓勵能產生正向的能量。換言之負面情緒高漲時,想著哎呀呀呀!這輩子,沒做過什麼壞事怎麼會生出你這個討債鬼,鳴鳴鳴...,對自己一點幫助也沒有弄得家人也不快樂,讓孩子感覺到是一種處罰,孩子在「我不行」、「我是壞孩子」中產生惡性循環,僅管孩子有巨大的潛能也會就此停住;學習意願降低任誰都不願樂見,不是嗎?
所以父母應先從保障孩子的人權做起,把孩子當作一個獨立的個體去尊重他,特殊生孩子的需求應試著去瞭解他背後的原因,不要一味地指責,多利用情境,藉「同儕示範」鼓勵他正向學習良好社會技巧。願我們每個家長尊重自己的生命、孩子的生命、他人的生命,過好每一天,快樂的心情迎接光明世界。

大手牽小手走過暴風雨,面對挫折定能看見彩虹

註1:特殊教育法修正重點整理:

  特殊教育法(以下簡稱特教法)已於98年11月18日公佈修正,第三條第一項 第七款,「嚴重情緒障礙」改為「情緒行為障礙」,因為原條文無法涵蓋ADHD(是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候群,俗稱過動兒),且學童也可能有情緒問題或行為問題或兩者皆有的問題。情緒行為障礙即可全部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