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聯合國NGO台灣區義工 周靈芝

  前一陣子媒體報導有雇主逼迫信奉回教之印勞人吃豬肉,及剝削外勞工時...等,讓我想起媽媽...在我平日要工作,弟弟在大陸打拼,而母親跟姪女二人一起住在我家附近。幾次在姪女晚上沒回去時,「我跌倒了......」原來媽晚上起來上廁所,沒注意一腳踩滑了,重重摔躺在地板上,在無人扶助的情況下,在冰冷地板上躺了一晚,隔天早晨經我到了發現,才將她扶起,她語氣滿是哀怨及無助,真是讓人心疼與不捨。之後因其它狀況而媽媽她無法起床,此時弟弟就請外勞照顧媽媽的生活,我就負責採買及偶而過去看一下,相對讓我比較有喘息的時間,受到媒體的影響,說有的外勞會很惡劣欺凌老人,所以我有時也會突擊過去,看她有沒有偷懶或對我媽不好,但幾次下來,看她都照顧的很好,有時還會推我媽下去曬太陽,其實曬太陽對老人家是很重要的,我以前都不覺得,而我媽也越來越依賴她,有一天我就想說,照顧老人(臥病在床)是很累的,就算自己照顧有時也會不耐煩,更何況她與我們非親非故的,她離鄉背景來到台灣工作後因孤獨和思鄉,都會借宗教信仰寄託心靈,我們應該要尊重與關懷她,將她當一家人用真心的對她好,並適當的給她一點空間,因為心念一轉她也收到我對她的尊重與關心,因此她也將我媽照顧的越來越好,並也會顧到老人家的自尊與感受,讓我很放心,我相信這是互相的尊重與彼此的信任,其實受惠最多的是自己。有些僱主錯誤地認為,外勞是他們「花錢」聘用,當然要完全聽命,也就不會尊重外勞的人權,包括宗教信仰。有些僱主更放縱孩子欺侮與不尊重家裡外傭。其實身教是很重要的,對小孩子以後的人格發展是有影響的,地球村人本一家親,要不分種族、階級,沒有歧視、沒有分爭,人們從生活中落實愛、尊重、關懷的人權理念。

  據勞委會統計,至三月底,台灣外勞總數高達三十五萬九千多人。其中,工廠或工地裡的「產業外勞」逾十八萬人;歸類為「社福外勞」的家庭幫傭或看護工,共有十七萬九千人,主要來自印尼。對此,勞委會嚴正表示:宗教信仰自由係普世人權價值之一,國人對於外籍人士不同之宗教信仰均應予以尊重;台灣引進外勞已十幾年了,但卻不斷傳出剝削外勞、性侵、不尊重文化等事件,顯示台灣對於外勞合理使用和尊重與否,仍有很大改善空間。身為愛台灣的國民,台灣的一份子應該時時刻刻要保護台灣在國際良好的國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