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的根本

中華聯合電信協理 翁桂珠
  前一陣子,死刑的存廢,被討論的沸沸揚揚,我看到了三種狀況:
  贊成廢死的人以國際潮流、國際公約、基本人權等等為由,暢談理想;另一個畫面是被害者家屬的傷痛,經過漫長的司法途徑,只希望能為被害者得到最基本的正義聲張;還有就是冤獄家屬的無助,面對司法不公,國家機器的錯殺,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傷害。

  個人覺得死刑是果,只要能正本清源,要不要廢除就一點都不重要,在我看來公德心與尊重別人,才是建立人權最重要的基礎,如果一個國家或社會的人民,不再是以自我為中心,開車時懂得禮讓、遇停止線會停車再開,不再酒駕、撞倒人不會逃逸甚至倒車再輾一次,養寵物的人都會打晶片,不會棄養,蹓寵物時都會抓著繩索,不會隨意讓寵物隨意大小便,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會要、也不會拿;不會自己犯錯了,還一副理直氣壯,不會侵占他人土地還要他人補償,不會因為自己的高興就無故破壞別人的財產,或是無故砍傷路人,不會只想賺錢而賣黑心商品,工程偷工減料,不會只想到自己的利益而哄抬房價、股價、物資,律師不再只為報酬就泯滅良心玩弄司法,為加害人脫罪,不會因為政黨、政治的不同就漠視正義與真理,不會因為種族或宗教等原因的不同就開啟戰爭,那麼死刑的存廢就不是問題了。

  如果我們的教育(包含家庭、學校、社會等多方面),都讓我們內化要有公德心,懂得尊重別人,愛護動植物尊重生命,犯罪自然減少,司法案件減少,司法品質自然提升,因為尊重別人,而讓司法改革的更加周全,不再以破案為前提而造成冤獄,因為尊重別人,會被判死刑的人將會更加稀少,甚至趨近於零,如果上天真的有一個天堂,即便天堂有死刑,祂們也不會用到,祂們根本也不需推動廢死,祂們更不會因為比下面的人類更高級,而強迫人類一定要簽署牠們認為好的文化還是公約,就讓我們一起從公德心、尊重別人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