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與人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研究員 陳則宇
  立法院已於99年4月27日三讀通過新版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與舊版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不同的是,新版個資法對於「行業別」與「處理方式」所適用的範圍更廣,而且對於洩漏個資的罰則也更為加重。

  憲法賦與人民保障隱私的權力,但隨著科技的發展以及漸趨多元的商業行為,人民可能在不經意間就洩露了自己的隱私。以往有心人士想要複製個人資料,可能需要透過抄寫、或著是複印的方式,才能將資料帶走。現在只需在資訊系統中下幾個指令,成千上萬筆的個資即可輕易複製。

  在10年前,會儲存顧客個資的行業可能只有金融業或是醫療產業,但伴隨著資訊科技與媒體產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行業可能保有消費者的個資,如:幾近年興起的網路購物與電視購物屬於無店面零售業,以及隨著行動通信需求擴大越來越熱門的電信產業,都因為商業特性而需要保存消費者的個資,而因此增加消費者個資外流的風險。

  即便在老牌的金融產業,也因為金融改革而造成金融控股公司紛紛成立,而金控公司底下的各子公司,為了要拓展客源,當然會想辦法從其他子公司底下的現有客戶下手,雖然現在法令已明文規定各子公司之間在取得客戶資料時,需要經過個戶本人同意,但民眾依然常常一個不注意,就成為了各子公司之間整合行銷的對象。

  隨著商業與科技的演進,消費者將個資留在企業或其他外部單位的資訊系統中,已是越來越無可避免。加上新版個資法強調,企業在面臨個資外漏時,必須負起舉證責任,來證明自身已做好足夠的防護。如此一來,存有消行者個資的企業每年可能得花上大把鈔票,來加強資訊安全的防護。但這真的能夠完全防止個資外洩嗎?

  個資外洩主要發生在外部駭客入侵與內部惡意破壞,但真的能有一套有效的防護機制能夠防止來自內外部的攻擊嗎?畢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駭客的手法總是推陳出新,對於內部員工更是防不勝防。唯一的辦法是讓每個人都了解個人資料對於保護隱私權的重要性,誰也不想讓自己的住址、電話或消費紀錄平白無故流入第三者手中,每個人在維護自己隱私權的同時,如果能夠將心比心思考,就不會去做出危害他人隱私權的舉動了。

  當然,消費者也必須要提高自身的警覺性,避免將自己的重要資料留在一些來路不明的網站,以及最近火熱的社交網站。網路世界無遠弗屆,誰也不知道在世界的另一頭,是不是有個駭客正在觀看你最隱私的祕密。所以雖然新版個資法已經三讀通過,唯有每個人對於個資的保護有著正確的心態,並且維持良好的警覺心,才能算是真正在維護自身的隱私權與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