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工程師國瑞汽車 陳木崑

  一般人都認為只要自己行得正、不作奸犯科,法院就不會找上你,所以在遇到突然法院寄的信函時,都會手忙腳亂不知如何處理?大部分的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請教律師,這個時候還要看您的運氣,找到不好的律師開口就是要錢,甚至還有以字數計費,這實在不是一般市井小民所能負擔。

  故事一 民國80年嬸嬸因在外與別人合夥做生意,剛開始只是小本生意,賺的錢不多,一心只想如何能賺取更多的錢。最好是天上會自動掉下錢來,那個時候大家樂盛行,因心想一夜致富,於是與合夥人染上簽賭的壞習慣,雖然剛開始小賺了一筆,常言說十賭九輸,持續久了就開始賠錢,甚至把爺爺還未分的家產拿去貸款,開支票找人兌現,每天睜開眼睛,就想著那裡還有錢可以借,有時看到我時就問是否有幾十萬可借給她?當時我剛出社會才剛退伍,又想繼續升學,怎麼可能有錢可借呢!於是就看到嬸嬸騎著機車到處飛奔,繼續尋找可借的財源,雪球越滾越大,直到有一天發現所欠下來的錢,已不是自己所能負擔,接下來上演的就是電視上常演的,討債的人上門了。銀行透過法院催討的信件如雪片般飛來,法院的借款還有抵押品可處理,最可怕的是地下錢莊的借款,有一次堂妹拿著法院寄給叔叔的假扣押信函給我看,其中還附上本票的影本,本票背面有叔叔的印章,於是我就趕快去告訴叔叔,叔叔說我沒有去蓋那個印章,我又沒有做這件事,憑什麼要扣押我的財產,因當時大家對假扣押都完全陌生,心想不理它,只要行的正,法院又能對我如何!最後終於過了法院給的期限,法院終於來查封財產,叔叔才終於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因而開始去問律師,結果問到第一個律師是向錢看的律師,沒有準備一筆錢根本不理你,於是叔叔就說:「不識字真可憐。」但我認為【不懂法律的人更可憐】,只要對方一枝筆,就能將人玩弄於股掌之間,窮人是打不起官司,於是硬著頭皮找第二家律師事務所,還好遇到了好律師傾聽完整個過程,律師建議還是趕快籌錢解除法院查封。所以叔叔到處向親友借錢,終於籌到三百萬,順利解決眼前此一事件,花了三百萬元認識"假扣押"這個名詞,一個字就價值百萬,學費真的是很昂貴。

  故事二 在現今社會新聞中常常聽到,各種利用法律來騙取人們的財產,桃園一名老先生,就因為收取掛號,隨意按了指紋,結果竟是張一千二百多萬元金額的本票,一夕之間變成欠債千萬的債務人,事後遭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房子被查封扣押。更妙的是,讓老先生輕易按下指紋的,居然是一名假郵差。

法律學分費用有高有低,若不去重視它,往往所修到學分費用是相當昂貴,甚至需生命去交換(自殺),由上面例子政府真的讓人民生活在法律陰影中,法律原本是在保護好人,現在卻淪落到欺壓好人的工具,人們需隨時要提高警覺,防止被告的不明不白 。

  從1999到2008年間就有5435人受害,冤獄賠償金額更是高達46億8千多萬。一起太極門事件,讓4位被害人受了十多年的身心煎熬,現在法院雖以冤獄賠償來彌補,但傷害已經造成,失去的青春歲月以及事業前途,豈能用金錢來衡量?小時候老師教我們不要虛度光陰,常告訴我們寸金難買寸光陰,受害者的光陰是錢能買得到的嗎?有誰來制裁當初錯辦案件的檢察官?!就拿負責偵辦太極門案檢察官來說,因案件纏訟超過十年,也無法追究檢察官責任。官官相護,檢察官做錯了事竟毫髮無傷!長生天到底在保護著什麼樣青天律法呢?馬總統曾公開表示:?凡是侵害人權,侵害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公務員都不知道人權是怎麼回事。?所以說法律真的是在保護懂得法律的人。大家應該要好好審慎思考這個問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