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稅務人人有責

上林村設計公司總務 邱松玲

  隔行如隔山,現今的社會普遍對稅法都不是相當了解,往往碰上了才會有所警惕,前幾天聽朋友在發牢騷稅務的問題,92年到95年因為小孩上學的學區問題,戶口遷移而大人的戶口也不在那裡,但居住還是在那裡,而稅務機關以一般房屋營業稅要追繳,雖然是要防堵國人逃漏稅,但他也沒有第二間房子的產權,未宣導就直接課稅是較不合理,而實際上自用住宅房屋稅也正常繳納,而稅務機關也應該要及時追繳,事隔幾年才追繳太奇怪了,要讓人民知道稅法的問題也是稅務人員的責任之一,畢竟這不是一般老百姓都會瞭解的事情,想到這,天啊!台灣真是萬萬稅,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但執法人員實在是要替人民著想,互相尊重,公務人員就是比老百姓知道法條,畢竟那是專業。

  大家都知道要愛國、愛家,守本分是應盡的職責,但相對地要善盡教育百姓的職責,自身要充實多方面的知識,如法律、稅法...等,提升自身的常識與知識,在人生的道路上才能順暢及自保,不然什麼時候來一個事件,都會影響心情,該做的理所當然不逃避,畢竟我們是好公民,也希望每個國人都健康、快樂沒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