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正義感.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課員 林淑珍
  科技的進步,應該是為人類帶來生活上的便捷,讓自然資源作最有效的利用,而不是破壞環境耗費能源,帶來無謂的困擾,造成人心的迷失;尤其以利益掛帥的現代經濟,雖然繁榮了社會,無形中也改變了人類的價值概念及人倫觀念,其中媒體、網路和社會大眾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大家要一起來正視這一個問題。    每個人都有「知」的權利,而媒體的力量無遠弗屆,在在都影響了全世界每個角落的人,所以當媒體的報導是正面的,也會引導著人民朝正向的思考去判斷,如果是負面的將產生許多積非成是的觀念而不自知,而造成了是非不分、對錯不明的錯亂現象,因此,台東鄉下陳樹菊阿嬤的善行能夠在國際媒體廣為宣傳,就是引導人心向善的一個很好的實例,也希望我們的廣播媒體有這樣的認知與做法,這樣我們的社會與國家才能從暴力、恐懼、不安的現象朝向善良、平安、和諧的境界邁進。     以前樸實農村裡,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飯後大人在院子裡喝老人茶,小孩子抓螢火蟲,呈現安居樂業、風調雨順的景象。「家」是社會基本單位,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如果每位世界公民以愛為出發點,懂得相互尊重的真意,而且從自身做起進而去影響與鼓勵周邊的人,學習愛自己尊重生命與自然環境和平共存,才有扭轉乾坤的機會,則能讓萬物生靈有永續生存,祥和境界就能重現。

  網路時代已成趨勢,台灣亦無倖免之權,為找回以前那種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和諧狀態。就媒體方面,政府應主動限制報導時的負面篇幅與數量,以及身為媒體業者應負的社會責任-公共事務的報導,以保障民眾知的權利。網路方面,亦可網羅一流的科技人員,過濾不妥網路資訊,亦可比照鄰近國家對業者與家長教育,上網必須有父母或成年人背書,或許會有少許的助益。     生命的延續、物種的繁衍、自然資源的共享甚至地球的永續生存,地球村上的每個人必須走出以「小我」為中心的思考模式,敞開心胸不分種族、膚色,引導我們的下一代學習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去除不良貪婪之心,隨時關心各地的訊息,學會人與環境共存,未來才會有希望。

  新聞媒體可以讓人快速知道發生在國內、國外的大小事情,而網路提供了人們視覺上的刺激感、聽覺上的享受以及不受打擾的個人世界,但是--

  就臺灣的媒體業者,往往在報導的時候,很少報導和民眾利益有關的事情,有時甚至會以民眾的喜好為取向;會有誇大不實、譁眾取寵的情形,而網路對於講求「速食」社會潮流下,其功不可滅,可是如果欠缺相對的制約對整體而言,實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