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病危者的人權─安寧療護

財團法人佛教慈濟醫院護理師 謝佳玟

  最近有一則新聞是「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化妝品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立委質詢時提及「太多癌末病人受到插管、電擊折磨」衛生署長楊志良隨即接話表示「這是浪費生命、增加痛苦,安寧療護在國內真的推廣不夠。」衛生署長這起「癌末急救是浪費生命」發言,引起社會一度熱烈的討論。後來,衛生署長接受媒體訪問時重申「安寧緩和醫療的觀念」,他認為對生命已到盡頭的癌末或急重症患者,選擇放棄插管、電擊等無效急救,讓患者有尊嚴的離開,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因為如果明知急救沒用,卻花很多人力物力,並不是真的尊重生命。而曾是癌友兼具家屬及癌症病友身分的丘先生說,因為看盡癌友各種不同離開方式,有的人在臨終時,原本因對抗癌症而骨瘦如材,還被施以心肺復甦術甚至電擊,搞得全身骨折,結果還是走了;但也有人因為接受安寧療護的方式,走得很平靜。(新聞摘自2010/05/29 中國時報、台灣新生報)

  看到這則新聞時,身為醫護人員的我,對於這起討論心有戚戚焉。急救的工作對於醫護人員,確實要消耗很多資源進行搶救,通常我們必須放下手邊的工作,全力支持急救。雖然急救的工作是為了搶救病人的生命,可是站在醫護人員的立場,有時候我們會疑惑,這些癌末病人的病況已經不好了,如果再做這些急救(侵入性治療),例如心外按摩、電擊或插管,往往只會造成病人更加痛苦,而且實質上對於病情並沒有很大幫助,甚至會造成終生仰賴著呼吸器來延長生命。也許有時會質疑這樣的想法,到底有沒有尊重病者的人權,想想看,若是一位才剛滿二十歲,年輕的病患,也許他還想活下去,結果家人卻填寫放棄急救的單子,那麼是不是會剝奪他想要活下去的人權呢?可是換個方式思考,已經遭受癌症折磨已久的病患卻可能因侵入性治療而存活的更辛苦,難道這樣就有尊重了他的人權?

  因此,身為醫護人員的立場,我認為大眾對於「安寧緩和」這一塊知識必須有權利更進一步的認識與了解,因為提早了解,可以幫助自己在未來的人生規劃上,對於死亡、疾病有更深一層的認識與準備。雖然華人社會對於談論死亡與疾病有所禁忌,然而與家人討論這個議題的過程卻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當病危時,家人在做抉擇將會有所依循,而因為過去彼此有所準備,而能給予生命最適切的尊重。所以,病危時的人權維護,得由我們正視這個問題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