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期的虐待外勞事件,談人權

世界之愛和平總會世界之愛和平總會攝影師、剪接師 林炳臣

  近來,媒體報導多起的外勞虐待事件,從這幾個案例中,大致發現外勞受到以下不公平的對待:1.超時工作、得不到應有的報酬(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2.扣押證件、囚禁外勞 (防止外勞逃跑),居住環境惡劣。3.假藉名目扣外勞薪水。4.強迫有宗教信仰的外勞,做一些違反教義的事情,如逼迫穆斯林(回教徒)吃豬肉...等等。除了對於這些加害者的作為感到不恥之外,並對受害外勞的遭遇感到難過與同情。人權是普世價值,而政府也將「人權立國」的口號喊得震天價響,由這些例子看來,我們國民的人權素養還有再提昇的空間。

  在這裡,我要舉幾個我和穆斯林的接觸經驗和大家分享。回想起八年前,2002年十月底,我隨著「世界之愛和平親善文化訪問團」,造訪了北非兩個國家---埃及和摩洛哥。此行主要目地是去推廣愛與和平的理念,並進行「世界公民人權宣言」的連署。比較特別的是,這裡是屬於回教世界,絕大部份的居民都是信奉伊斯蘭教,也就是穆斯林。在去北非之前,我們從媒體、網路所得到的資料,刻板印象就是好戰的恐怖分子,比如說那裡的民風很強悍,而且回教的律法很嚴峻,治安不太好、不要和當地的民眾太接近...等,得到的都是一些比較負面的訊息。但是,當我們踏上埃及的土地之後,發現這裡的民眾都很熱情,我們經常被一群小朋友包圍,七嘴八舌地用一些簡單的英語想與我們交談。在路克索的尼羅河畔,遇到三個埃及遊客,他們也很熱情地邀請我共享他們的食物。

  離開埃及之後,抵達位於非洲西北部的摩洛哥,由於,在當地的官方語言是法語和阿拉伯語。我們團員幾乎都不會講這兩種語言,我們除了會唱一首「世界之愛」法文版之外,就只有阿拉伯文版的「世界公民人權宣言」。在做連署的時候,有民眾過來,我們就和他們一起唱法文版「世界之愛」,當他們了解歌詞的義意,他們就會去邀請更多的民眾過來,並熱請地跟說明,並要他們一起來參與連署。此時,正逢伊斯蘭教的齋戒月(從清晨到日落的這段期間,他們是不進食的。),有一次經過一個市集,那裡做生意的攤販們正在吃晚餐,他們也很熱情地邀請我和他們一起吃晚餐,眼看著他們不是很豐盛的食物。心想,他們物資不是很充裕,還是願意和我分享。雖然我是婉拒了他們的好意,但是,內心也頗受感動。

  我覺得人權其實是簡單的,也可以很容易實踐的。人權就是,從彼此的互相尊重開始,尊重別人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尊重別人的風俗習慣、尊重別人的生存權。誠如,多明尼加總統費南德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們應該互相擁抱,像兄弟姊妹一般,我們都是上帝的子民,我們應該互相了解,讓世界更多采多姿,我們要互相尊重,彼此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