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哭聲-弱勢單親家庭的人權在哪?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 方勁之
   我是ㄧ位單親媽媽,十幾年前丈夫因胃癌去世,自此母子二人就過著十分辛苦的生活。有天突然接到地方法院執行處的公文,我們母子被限制出境了!原因是未滿十八歲的兒子被國稅局追討一筆陳年的稅務。公文裡追討的是一筆民國八十五年間的公司行號的營業稅,稅金有一百多萬元,當真讓我們感到晴天霹靂!當時我的兒子才九歲,怎會有資格開公司?這間完全沒有聽過的公司又怎會與單純的我們扯上關係?ㄧ連串的問號,只能向地方法院查清原委。

  原來丈夫在生前被朋友利用,唆使癌症病危的他開設一間空頭公司,股東都是會計師找的人頭,好用來向銀行貸款,可惜銀行警覺,貸款沒有成功,空頭公司也就沒有作用,眾人做鳥獸散,我先生也因手術失敗,背負著公司負責人的空頭銜溘然去世。
由於我與先生早在民國八十三年就已辦理離婚,這之後我們沒有來往,由我獨立扶養兒子,完全不知他開設空頭公司的事,由於他突然往生,來不及辦理結束公司營業,也沒有辦理清算,所以從民國八十五年到現在,這間空頭公司雖然沒有任何營業的事實,卻累積了一筆可觀的營業稅。

  糟就糟在我們弱勢家庭的法律常識不足,當時丈夫去世,沒有及時辦理拋棄繼承,所以當時年僅九歲的兒子繼承了他父親公司負責人兼清算人的職位,成為這筆巨額稅金的當然繳納人~~~!!!
國稅局及地方法院完全不顧當時年幼的孩子怎能成為公司負責人及清算人!每隔一陣子,就接到可怕的催繳單,被限制出境,收入被執行凍結,甚至可能有牢獄之災~真像一個無法醒來的惡夢!
孩子何辜!尚在求學階段便遭此殘酷事實,情何以堪!

  也曾求助於法律扶助基金會,因為我們是低收入的家庭,他們介紹律師,幫我們寫了訴狀,我們專程南下到丈夫的故鄉-彰化。彰化地院駁回了我們撤銷稅金的請求,原因是當我丈夫去世時,我因不忍他曝屍在醫院太平間,有到醫院幫他收屍,安葬。法官認為,如果我不知道丈夫去世的消息,或可成立為何沒有拋棄繼承的事實。這時我真的只能無語問蒼天!我們弱勢家庭的人權在哪?不是我們做的事,後果卻要我們來承擔!一百多萬對單親的我們無疑是個天文數字,法官及國稅局聽到我們母子的哭聲了嗎?

  每次看到媒體報導有弱勢單親媽媽因生活不順遂而選擇帶孩子自殺,雖然令人鼻酸,想到自身的境遇,更是可以體會,社會上有多少像我們這樣的家庭,卑微掙扎著求生存。弱勢族群的人權更容易被忽視及漠視。幸好我與兒子都在聯合國NGO/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當義工,我們決定不被這件事擊倒,再困難也要勇敢活下去!!!我們相信,生活在地球的公民們,可以集眾人的心念,改變這個環境,讓它更美好,更適合人類生活。弱勢族群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