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勞工之工作(人)權

家管 朱芝慧

  記得上次陪同女兒上畫畫課時,無意間與一位印尼籍女傭閒聊,當時的她,手中抱著一位七個月大嬰兒,神情略為憂愁帶些緊張地描述著自己的工作種種,她的工作時間是全年無休的,除負責充當兩個小孩褓母職責外,且須打理所有家事,手機沒收及無法電聯家人小孩,更讓思念親情的心壓抑於工作中,「女主人」亦規定女傭需無時無刻隨行,不得遠離其視線;為保住這飯碗,印傭她選擇忍氣吞聲,深怕投訴之後,反失去這份工作。

  這段故事無論其背後之真實性如何,但卻娓娓道出台灣社會中許多外籍勞工心聲,雖有明文規定,但實際落實卻多為枉顧「人權」,工作權亦被濫用,雇主與勞動者並非站在同一條線上,彼此尊重對方,而是以上對下方式規範工作範圍,失去原先「以法為規」之本意,且與勞工局之規定儼然不符。在提倡世界公民人權之際,能藉此機會將自己於生活中所觸及故事與大家分享,雖為冰山之一角,若大家都能以一顆「愛」人的心,以愛家人的心與他們相處,讓身處異鄉之際亦能倍感溫暖,彼此尊重、包容,依循工作規範,不僅工作和諧,亦能將「和平」種子遠播至世界每個角落,Yes ,I do,就從你和我做起,走出台灣,走入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