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道德

台灣大塚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中區業務經理 曾信傑

  每個人與生俱來均有人權,但在現今的世界中,大部分的人解決民生問題,政府讓人民生活安定後,才有談人權的可能性;當我們要求權利時,其背後應該有遵循的規範。

  最近討論熾熟可熱的話題,是否廢除死刑? 全世界民主國家中仍執行死刑有美國,日本,韓國,台灣;廢除死刑人士之論點,我想有幾方面,需要在討論:

一是死刑也是殺人行為,這個論點很難讓人接受,因為這是結果論,應該以方法論來看待,因加害人的行為置人於死地,應該受到嚴懲;有些人認為冤獄過高而怕錯殺,這是執法者的道德良心問題,最近監察院提出之彈劾案,均因超過法律追訴日期而判執法者無罪,這應該廢除,每個人與生俱來是平等的,我想任何人不願當被害人。

二是說被害人家屬的傷痛,不會因加害人的死亡而減輕,我想這是兩件事,大部分的被害人家屬,應認為自己的親人是最後的受害者,故加害人的死亡是不願好人再受害。

三是說死刑的存在反而讓罪犯者挺而走險,一錯再錯。這應是過度重視人權的產物,"犯人也講人權",既然已確定罪行因無人權可言。

  所以在享受人權時,應該提醒自己義務是否履行?自己是否遵守規範? 教育是非常重要,我們可換個角度,與其廢除死刑,不如不要被害人因受害而結束生命;大家一起努力,人與人之間要有愛,工作&生活上,不要比較,不要計較,用愛來喚起世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