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愛家人

家管 吳蔡甘桂

  我今年七十六歲了,雖然一輩子頭一次聽到「人權」這個字眼。但是依照我的看法,用愛去生活就是人權的一種實踐。

  我出生在日本時期,記憶裡有一段跑空襲的歲月,因為戰爭,常常要擔心受怕,也沒有辦法好好讀書。小學一年級就開始跑空襲,後來戰爭越來越嚴重,根本不能去學校。很可惜,直到現在我的國語還講不輪轉,讓我足"欽羨讀冊人",因此我的知識很少從書本中獲知,大部分是從跟人相處,以及從大自然中學到的。

  戰爭真的很可怕,一顆炸彈丟下來,屋、農作物、土地都損失了,更何況是人。而且炸彈不長眼睛,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也遭殃,很多人的生命也沒了。戰爭用武力去解決事情,其實,有事情要好好講,「人在做,天在看」,只靠蠻力去解決問題,那是違背天理。有道理,又何必靠蠻力。如果把別人也當家人去愛,大概就捨不得戰爭了。

  用行動去愛家人,比用嘴巴去說還要重要。因為我書讀得不多,也希望孩子好好受教育,大女兒念小學時,我要她讀冊給我聽,聽她讀得順不順,就知道她懂不懂?後來孩子一個個出生,為了分擔家計,我也出去工作,幫人家做衣服,小女兒五歲就要自己「顧厝」,很小就變成「鑰匙兒」了,但是他們都沒有變壞。雖然常常加班,晚上11點回家,我會帶冰棒、零食給孩子吃,雖然一整天只有短短的相處時間,我也要讓孩子知道我愛他們。我的孩子也很爭氣,儘管我沒有能力讓他們補習,大兒子靠自己努力考上台灣大學,讓我感到很榮耀。現在他們紛紛成家立業,我又幫忙照顧女婿、媳婦,甚至親家、親家母,還有好幾個孫子,我很高興自己身體健康,可以繼續照顧下一代。談人權,不就是用行動去愛,全心全意愛家人,也愛家人所愛的人,這樣的愛,自然而然會長大。

  能夠幫助陌生人也是一種福氣。從小生長在窮困的時代,農村社會大家都會互相幫助,感覺吃苦就像吃補,幫助別人,別人也會幫助我。現在生活在台北大都市,經濟也比以前好,但是人與人的感情好像很遙遠。其實能夠幫助陌生人也是一種福氣,不要計較太多,自己也卡快活。鄰居,其實也就像是另外一種家人。

  想想人權其實很簡單,全心全意愛家人,用愛過日子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