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安居樂業的權利

台灣專案管理師  洪仁杰
  人權、人權,追求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不分貧富、男女老幼追求的目標。政府領導人應率先發起,給百姓有安居樂業的環境,提供良好的生活品質,讓人民免於恐懼、暴力、詐騙、色情、毒品…的社會,我們沒有辦法說廢除死刑就是人權,受害者的人權又在哪裡?

  打擊犯罪固然重要,然預防犯罪更是重要。功利社會的今天,教育才是長久之計,上至總統、各院院長及部會首長、立法院打架生態、學校補習班老師的打罵教育事件,警察是為打擊犯罪還是為業績而開百姓的罰單,心態又是什麼?公務人員也應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心,貢獻自己,才是國家之福。政府各部門也應好好重視人權的問題,如何避免人民的人權受到傷害,減少暴力的發生,沒有人去殺人,就沒有人被判死刑,何來廢除死刑的問題?是不是該好好計畫…?

  河川、海洋的汙染,辦一場淨灘活動,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垃圾是人類亂丟造成,工廠排放的廢水,百姓抗議聲不斷,環保單位還不主動調查…,搞得天怒人怨。雖說天災難免,那人禍?是不是該再教育呢?愛護地球,愛我們的環境,政府要有政策及執行力,百姓要守法,大家共同努力才是正道。

  監察部門也應負起監督之責,各部門有沒有按照計劃來做,執行成效如何?改善措施有哪些?具體的辦法?計畫可否需要修改,執行修改,不斷的努力,我們的社會治安會更好,生活品質會更好。我相信有善心,有念力,有效的執行力,過程中的失敗案例,成功的經驗,詳細的紀錄歸檔,可作為日後的參考。

  大有為的政府,領導人大聲吹起號角,喚起執政團隊,團結一致共同努力向前邁進,創造和諧的社會,舒適的環境,人民得以安居樂業。『天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