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上看到黃元惠醫師講胎兒也有人權這件事,讓我很意想不到,因為我們一般人都會認為只有人活在這世界上才有人權,因為國家政策的關係所施行的一胎化或習俗上重男輕女,導致了一些墮胎的事情,影響到嬰兒的生存權。嬰兒還沒有來到這世界上,嬰兒的生存權就被剝奪掉了,所以我覺得這很不符合人性跟道德,所以我認為要生養小孩之前要想清楚,要生小孩要身負起教養之責。
過動兒或是智能遲緩兒,上帝給我們大多數人都是一扇門,但是給他們的是另一扇門,所以必須有人幫他們把另一扇門開啟,比如說在美國就有一位華裔的小朋友,本來在台灣的種種行為被認為與一般人不同,然後到了美國去接受特殊教育,現在他已經能夠發揮自己的繪畫天份,而且他的畫作一幅可以達到台幣20萬元,他不但可以養活自己,不會造成社會的負擔,所以我的感覺是說針對過動兒或是智能遲緩兒,我們不應去歧視他們,反而要去引導他們,去開啟他們的那一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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