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人權雖在多項世界婦女權益相關會議被討論過,但真正被納入主流的人權議題則始自 1993 維也納世界人權會議,其決議宣言是要求世界各國應將婦女人權視之為基本人權,將女性的人權獨立於一般人權之外,原因是一般人權只重視人在公領域中的基本人權,但婦女人權則牽涉到私領域中女性的特殊人權,必須將女性從私領域中解放,換言之,婦女人權不只是公領域人權,尚得關注私領域人權。近年,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相關組織,以及 APEC 相關婦女會議倡議性別主流化的思潮,更要求世界會員國組織,將性別納入政策的發展核心,無論是中央、地方,無論是政府、非政府部門,其政策、方案、措施都應具有性別敏感的規劃過程,並且評估男女在政策上受到的不同衝擊與不同的影響,將性別 ( 統計 ) 分析作為政策發展的基礎。討論國內婦女人權的今日,為迎向國際婦女人權接軌,儘管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我們更需要踏實的進行人權檢視的工作,作為檢視自己,向世界發展的基礎。
自公元兩千年來台灣社會在婦女人權方面有些許的進步與發展,在婦女參政與人身安全方面的進展,尤其是 2000 年 3 月總統大選後,新政府大幅度進用女性擔任內閣閣員,使得台灣女性參與公領域掌握政治權力的比例快速增多。同時也由於「家庭暴力防治法」 1999 年六月正式實施,相對提供許多婦女人身安全的保障。
但是另一方面,有不少新產生的邊緣婦女,處於經濟、法律、健康與社會權未受保障的情形,更因而突顯出台灣潛在的社會矛盾與性別文化的問題,以 1979 年聯合國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來檢視這些邊緣婦女的處境,正可說明台灣婦女人權有待改善與努力的方向。
首先就家庭暴力議題而言,台灣政府依據 1997 年的性侵害防治法與 1999 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雖已編列一定幅度的預算執行保障婦女人身安全政策,惟防治中心限於人力及經費不足,尤其是家暴防治中心的專業人力與求助者比例懸殊,且司法、警政、醫療與社政單位橫向聯繫與配合度不佳,仍有不少受害婦女無法得到適當的幫助與救援。
外籍新娘人口近幾年增加許多,相對的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數也是有增無減,而受害者因為身份與法律資源缺乏,經常面臨嚴重傷害而求助無門,這是一群易受忽略的受害族群,非常需要注意與觀察。
就女性參政而言,首先是兩千年台灣總統大選五組候選人中有兩組副手是女性,達歷屆婦女參政的最高層級,並於去年 3 月產生台灣史上第一位女性副總統,而隨後成立的新內閣更突破性的進用九位女性擔任重要的部會首長,比例超過全體內閣閣員的四分之一,為女性參政開啟新的里程碑。
但是在國會議員與地方民代方面,女性的比例仍然偏低,這與台灣的選舉制度、法律保障及政黨生態有很大關係,因此如何透過政黨提名方式,確保一定比例以上婦女當選立委與議員,是一個有待改善與努力的目標。
以台南市而言,在以追求健康與永續之幸福感城市為目標,台南市經過 8 年的蛻變,在永續城市的政策上,幾乎與歐美同時展開, 2005 年率先台灣各城市第一個獲得 WHO 的健康城市認證、 2006 年被《健康雜誌》選為樂活的城市, 2008 年台南市也是《天下雜誌》全台灣三個最幸福的城市之一;《遠見雜誌》以弱勢指標檢視全國 25 縣市,台南市更是全國最不弱勢縣市。台南市要建立的是一個世界級永續幸福城市。
就家庭暴力防治工作而言,本市自 95 年起,邀請全國性社福團體進入本市提供服務,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合作 建置更完整的家庭暴力及 性侵害 防治網絡工作。引進的團體包含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 張 老師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世界展望會及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透過本市每年增加經費預算,運用方案委託或補助民間團體增聘專業人力方式,並借助民間團體專業處遇能力,提供被害人更深化且精緻化的服務。再者,透過培植及輔導在地化民間團體,讓被害人保護工作在社區深耕及發芽。
有鑑於家庭暴力事件的複雜性,及兩造關係的特殊性,使得家庭暴力成為高盛行率及高再犯率之犯罪類型,倘未適當介入處理,加劇之暴力循環也可能導致家庭暴力事件惡質化,造成無法挽回之家庭悲劇。本市自 97 年度起推動「家庭暴力防護安全網計畫」 透過 社政、 警政 、教育、衛生、司法、勞政等跨單位間之分工與合作,建構綿密之防治網絡,建立以家庭為中心之服務。 97 年度係以本市南區為試辦區域, 98 年度推展至三區(南、北及安平區), 99 年度更增加安南區。希望透過此一網絡合作機制確實執行家暴被害人危險評估與分級,並強化被害人安全計畫執行與加害人分級查訪機制,促進網絡合作與工作交流,俾便在第一時間排除被害人致命危機,並提高服務效能。
就女性參政而言,本市非常重視女性參政權,至 99 年 3 月本市 20 位局處首長當中,就有 9 位女性主管,比例達 45% ,比中央部會首長更高。
從世界婦女人權運動的軌跡來看,婦女人權其實就是一種社會及政治人權運動,既要「增強女性權力」也要落實反性別歧視、建構性別平等,同時也要促進女性的社會經濟發展能力,確保婦女的社會經濟權,將婦女整合於社會主流中,而本市正是朝此一方向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