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人權

學生 黃盈琇

  現今人權當道的時代,許多團體、組織對人權有許多主張。例如台灣人權促進會針對死刑議題、二代健保等開放公眾討論、批判。除了人權之外,動物的權利也日益受到重視,包含流浪動物協會、台灣救狗協會等團體基於『尊重生命』之理念相繼成立。然而,五月十三號各大報紙報導「外勞被逼吃豬肉 我國際形象重創」的新聞,讓我重新省視人權是否因種族不同而有「差別化的待遇」。即使憲法保障人的生存、自由、言論權,看似人人平等,實際上卻存在歧視與漠視。

  我有一位來自印尼的華僑朋友,她曾與我分享她工作上的經歷;她的工作內容為擔任雇主與印尼外勞間的翻譯人員,從中觀察到實際的社會現象,大眾對外籍勞工普遍存在歧視,覺得他們拿了錢,理當做牛做馬,仲介公司抽成很重,第一年到台灣的外籍勞工是沒有薪水的,由雇主提供住宿、飲食,要等到第二年後才有能力將所得寄回印尼的家中;平日無故遭受辱罵的情況所在多有。當我看到外勞被強逼吃豬肉的這則新聞時,不禁慨嘆,台灣屬已開發先進國家,仍有此種情況,必須透過其他保護團體的成立與社會教育的提倡,導正大眾對於外籍勞工根深抵固的刻板印象以及歧見,期望在將來,外勞的權力可以受到重視,改善他們現在的工作處境以及改變人民對於他們的負面評價與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