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權與先天性心臟病患

中華民國關懷心臟病童協會理事長 許世春

  在台灣有 20 萬戶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家庭,每年還有近 2,000 位先天性心臟病兒童誕生 ( 出生率的百分之一 ) 。這一些世界公民過著什麼樣的人權生活 ?

  當整個家庭興高采烈,迎接新生命來到這個家族時,上帝給他們開了個玩笑, Baby 有先天性心臟病 ! 頓時全家快樂氣氛瞬間轉變為陰霾籠罩、愁雲慘霧。接著整個家族生活完全改變 !

  有 95% 先天性心臟病患形成原因是不明的,只有 5% 是家族性遺傳。無法知道形成原因,也無法預知生命能活多久。以致和其他先天性疾病最大的不同,在於其生命存續期的未知,形成家族一生長期的懼怕與不安。隨著醫學及社會福利的進步,更加延長或延續著這心靈上的不安期。這聽起來有點諷刺,但對某些先天性心臟病患來說,確實如此。

  大部份的先天性心臟病患是屬於非發酣型,也就是外表看起來是正常的,所以較難引起社會一般目光甚至政府單位的垂憐與重視。所以那麼多在等待換心 ( 移植心臟 ) 的病童,是很難得到心臟的,除了忍受冗長煎熬茹苦的醫療過程,並面對生命存亡的恐懼,其生命權是上帝在主宰的。

  由於進出醫院的時間密集,再加上家長的不捨與自責的補償心態,因此一般心臟病兒童都被過度的呵護寵愛,造成很少走出戶外、缺少參與適當的,體能運動與社群活動,容易產生偏差心態或人格不良發展。其受養育權是受到一些掣肘的。

  由於須非假日診療,孩子們也常常需向學校請假就診。一般功課都很難跟上,同時也較難在學校交到朋友。並不是他 ( 她 ) 們不夠努力或難相處呀!在學校同學們,或有異樣眼光對待他 ( 她 ) 們胸口的疤痕。或有不知情者,謠傳心臟病會傳染,及體育老師不讓病童上課的情形,等等 .. 都造成心臟病學童受教育權的一些障礙。

  父母要養心臟病童孩子一輩子嗎?那當然不可能的。有朝一日他 ( 她 ) 必需是要自給自足、至少要生活無虞的。在有機會踏出社會、進入職場時,社會會接納他 ( 她 ) 們 ? 就業權會得到保障 ? 適婚年齡到時,社會能給予機會享有生存權給予延續生命權嗎 ?

  時值台灣區世界公民日 9 週年 , 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與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舉辦「 2010 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前,冀望秉於自由、平等、博愛的基本人權普世價值,將來能在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家庭裡籠罩曙光。並預祝大會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