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再談人權

國立武陵高中學生 黃加成

  前些日子,打開電視時,最沸沸揚揚的話題-死刑的廢除是不是正確的-總是在每個電視台台炒了又炒,卻總是得不出個所有人都能滿意的結果。支持廢除死刑的,說:「人的生命是不可侵犯的,因此死刑這種侵犯到人權的刑責應該廢除。」;而反對者則說:「縱容殺人犯,會讓更多人的人權暴露在危險中。」明明都是由人權出發,兩方的觀點卻能如此不同,而人權也確實如此,是互相牽制的,當一個人獲利時,幾乎確定有別人因此付出或損失,我也相信這種爭論應該沒有結束的一天吧!

  人權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它主要的含義: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在人們不斷要求政府重視人民人權時,其實在生活中就有許多需要大家關注的人權問題,仔細思考,我們也常侵犯到他人的人權不是嗎?看到台灣網路上盜版猖獗不難窺知一二,少了尊重,大家在自己的權力外豎立一道牆,便容易壓縮到他人的空間。

  國中時,和同學在路上遇見乞丐,看到同學對遊民輕蔑的眼神以及故意挑釁之舉,看在眼中很不是滋味。聽他講,他覺得乞丐是自己不付出努力命又差,在街上流浪只是報應,但其實有很多情形卻不是如此,有些人,付出很多努力,天生卻有不如人之處,或後天受到無法避免的災難。而我,竟然沒有做出阻止,連平常會做出的幫忙之舉也忘得一乾二淨,在同學自創的「演化論」下,我竟然突然萌生幫忙有困難的人很可恥的想法,在同學的影響下,我的理念還是不夠堅定。看到那位遊民的表情,我感到無比慚愧,而接下來我做的,卻是轉頭就走,選擇逃避罪惡感。

  以前聽很多宣導,有了「不拿傳單,不買野生動物相關產品有助環保」的觀念,在「沒有需求,供給就會漸漸消失」的想法中,我很少收下路人發下的傳單。但,再一次和媽媽一起買參考書回家時,看見媽媽因不斷接下路人發下的傳單而感到措手不及,我好奇的問: 「這個我們又沒用,而且不環保,幹嘛拿啊?」得到的回應是我沒想過的: 「這些人,傳單沒發完,就不能下班也沒有薪水,這樣,他們不但養不活自己,連他們的家人也會很難生活。他們也不是想要傷害地球,是整個社會的感變,我們拿了又沒損失,而如果我們不拿他們隨時可能會餓死,你還管得了環保嗎?」

  想了想,雖然我們不拿傳單沒有明顯侵犯他們的人權,但拿的卻能幫他們保障工作權和生存權,以前對環保的觀念反而害到他們。雖然,拿一張可能只能幫忙他們一天工作量的五百分之一,甚至一千分之一,但卻也是幫了他們,感而自稱專家的人不斷打著環保和公共環境的招牌,無形間影響了許多弱勢團體的生存權。像原住民文化,權利也因此受到侵犯,在大家以「神」的觀點討論事情時,試問真的有人能代替神嗎?真的能保證自己絕對正確客觀嗎?還是又只是為自己潛在利益編出一堆理由剝奪他人權利呢?不慣是種族、宗教、職業等的互相鬥爭,都是能免則免的吧!

  能尊重,才有資格談人權,在要求平等前,大家都得想想自己是不是以自己的角度評論「平等」這個觀念。看到電視上冠冕堂皇的人權之論,以及許多要求人權的誇張抗議方式,他們真的有把他人的人權放在眼裡嗎?而我也覺得,自己的觀點也會偏向自己,也許大部份生活無虞的人都無法設身處地的體會連溫飽都有困難的人的處境吧。接過雙手地過來的傳單,看著他們誠懇的道謝,又看到遊民接受幫助時眼神中的感謝之意,我想,大概也只有他們有資格談人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