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態度決定一切

明基電通 (客戶服務中心)資深經理 林樹淳

  工作有一個成就定律:P = A2 (Performance = Ability * Attitude),思想觀念影響工作態度,決定表現行為,產生工作成果。這是我從年輕到現在的工作觀念,也是擔任主管之後的帶人、用人之理念。

  我常常和team member(工作團隊)分享我的 "用人ABC原則",作為選人與衡量的標準:Attitude、Behavior、Character Attitude是態度觀念,Behavior是行為表現,Character是個性品格。

  我認為,工作方法可以訓練,domain knowledge (專業領域知識)可以學習,能力、技巧可以培養、累積,但價值觀、態度,是一個人的信仰,是很難調整的。所以我比較不擔心工程知識、技術背景,這是比較容易從工作中努力學習來增強的,但如果態度不對,沒有 "做完" vs. "做好" 的 sense,在乎的是自己是否吃虧而不是客戶的問題解決,衍生出來的行為表現與工作成果,絕對無法令人期待可以迅速確實、主動完整或是獨當一面!反之,只要態度正確,再困難的任務、再笨拙的能力,自己都會找出 solution (解決方案),而不是excuse(藉口) 或explanation(解釋)。

  我從事的是品牌客戶服務工作,客服工作偏重在管理層面。

  在科技業,PM(產品經理)是主導產品方向的要角,而service(客服)的性質就像個PM,在產品推出市場後,扮演行銷的重要角色,協調各方資源完成服務,所以客服人員對自己的期許,應該要能夠像PM一樣發揮管理長才,規劃、溝通、協調、整合,讓自己具備PM的全方位能力。

  引用Peter F. Drucker的一個觀念:管理者的責任,就是要對得起自己所支配的資源,讓自己發揮管理技巧,運用內部單位QM(品保人員)/RD(研發人員)/Vendor(代工廠)所有資源,用有效率與效能的方法,發揮在正確的方向,以完成任務,這就是管理的意義:群策群力,以竟事工,如果態度有問題,沒有極致的發揮自己的資源(時間、精力、知識、技能)及團隊的資源,任務就無法圓滿,問題就無法解決,這樣的服務絕不能期待客戶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