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稅務人權觀後感想

中國科技大學學生 王伯堯
  看過影片後,我深深覺得我國稅制,存有許多不平等的地方。像政府過度保護國內大企業,使他們享有「特權」。但一般的人民卻必須負擔極大的稅負。而貧困的民眾,得到的補助卻沒有比有錢的人來的多。

   此外,政府針對沒有繳稅的人,給予滯納金的處罰,但卻忘了法律有一條''重利罪'';當銀行或地下錢莊要求借款人付出高倍的利息時,明顯觸犯了重利罪,但政府卻可以對沒有納稅的民眾,課以數倍到多倍的罰鍰,這樣的處罰似乎已有違背法律。無法繳納的民眾,一定有他們的原因,不管如何他們已經欠了這麼多稅要繳,現在又在加上限制出境,等於大大剝奪了他們的自由,也讓他們失去很多賺錢還債的機會。

  台灣是一個進步的國家,但是在稅制上卻有許多不平等的地方,關於這點真的有待執政者來好好思考,重新整頓,才不會讓台灣在國際上給其他國家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