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男尊女卑

家管 劉秋金妹

  我從小住在一個苗栗山上的村落裡,讀了六年的小學後,就無法繼續上學了,因為女孩子不用讀那麼多書,反正總是要嫁人的,也就是所謂的「賠錢貨」。

  二十二歲那一年,我嫁到平地客家庄,是由媒人說媒,他算是我的遠房姑姑,她說我的老公是個忠厚老實之人,也不會喝酒,嫁過去後才知道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他愛喝酒,而且一喝酒就會辱罵我,也把我的衣服丟了滿地,甚至拿著菜刀要追殺我,我能如何呢?只能先逃命要緊吧!

  等先生酒醒後,我強忍著淚水與心中的酸痛,將衣服一件一件的撿回來並清洗再晾乾,然後又是一次再一次上演著同樣的戲碼……。

  不知為什麼,我總是生女兒,我生了五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從第三個女兒開始,他們都有同樣的命運,是由我婆婆作主(因公公已過世),就將之後的女兒送給別人,看誰家要就送給誰,幸好,那時大家都不想要,我的女兒也就一一的回到我的身邊來。

 我記得我的女兒7~8歲已懂事時,和我說了一段話:「媽媽妳為什麼不早點離婚呢?趁還沒有孩子時,就早點離婚啊,因為才不用被爸爸欺負啊?」我和她說:「我也想離婚,但我的娘家說那是很丟人現眼的,嫁了人怎麼可以再回去娘家呢?忍耐吧,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就是妳的命啊!」

  於是,我就這樣了三~四十個年頭,中間我的婆婆也年邁了,當然還是由媳婦們輪流照料啊,直到我先生酒精中毒,也無法發酒瘋,接著就是我照顧他的開始,如今十年又過了,我的身體也不行了,已是風中殘燭的我,只求老天爺下輩子能讓我自己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