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家管 朱芳君

  人權是在這世間生活與生俱來就有的權利,如平等、自由、稅務、環境等等都是不可缺乏的。胎兒也有生存權,做父母的不可隨意墮胎,那和殺一個人有何不同。

  簡單說: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如買賣,偷斤減兩、用劣等貨當正貨賣出,賺取不正當的獲利。工作也是如此,男士可做的事,而女士卻不行,或只能當副手。

  我們居家附近,就有一家人,將環境弄得烏煙瘴氣,大家怎麼勸他,但就是不行,直到有一天自己倒下才服輸。另一次去參加一個會議,有人在開會之餘說以前別人的糗事當開心,當事者憤怒的離席,當今的社會就是如此瞧不起人,既是人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所以人權就是要先尊重自己,別人才會尊重我們,我們也才會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