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

自營商負責人 宋銘光
  在污染源管制上,訂定逐期加嚴的排放標準,並不斷推動油品改善工作。 為使空氣品質更達先進國家的水準,自八十四年起七月開徵空氣污染防制費,並成立基金, 專款專用於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已使空氣品質不良日數逐年下降。目前已將所運用於各項空氣污染防制工作計畫, 主要內容有:

一、 空氣品質改善及空氣污染防制政策規劃與推動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法規研擬制定,評估空氣品質監測站網及測站代表性,並分析空氣品質趨勢及研擬對策,劃定空氣污染防制區、規劃空氣污染總量管制及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體系相關工作執行。

二、 推動國際環保

  積極推動臭氧層保護、溫室效應防制策略、酸雨防制等及空氣污染相關國際環保公約之因應與交流活動。

三、 固定污染源方面

  行政管制方面,除訂定各行業別排放標準及加強稽查外,並建立許可制度、輔導作業、油品管制及考核補助縣市執行空氣品質改善計畫管理制度。

  在經濟誘因方面,為鼓勵業者主動改善,已依實際排放量徵收污染防治費,少排放污染即少繳費,並訂定空氣污染防治費減免辦法及空氣污染減量獎勵金等。

四、移動污染源管制

  除依法規要求,執行新車型審檢,新車抽驗外,已全面實施機車排氣定檢制度,並積極推廣使用清潔替代燃料,(如LPG、CNG等)及低污染車輛(如電動輔助自行車及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等),以減少廢氣排放污染。
  
  節能減碳救地球,刻不容緩,又以空氣污染為最,防止地球暖化愈來愈劣,唯有你我攜手共同來實踐,愛護地球,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