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加油

國立龍潭農工電子科學生 林軒豪
  人權的看法對我來說,一開始我只想到國中時期社會課本上提到洛克的「天賦人權」與盧梭的「主權在民」,人具有與生俱來的權利,這些權利是人生而有之的,不是由法律或信仰所賦予。強調人人皆有生命、自由、財產是不可被剝奪的。

  在印尼首都雅加達,有一群人生活在火車鐵軌旁,他們每天靠的是火車上丟下來的「剩便當」過活,有時他們會被呼嘯而過的火車撞死,但政府對這塊地不聞不問,任憑他們「放生」,這些人他們的人權在哪裡?他們並不是被放逐的人,也不是了什麼滔天大罪,只因為他們窮,沒有工作,沒錢買房子,只好在鐵軌附近找幾跟木材,拼拼湊湊完成一間簡易的「房子」。在這裡大多數的小孩沒辦法上學,每天跟著父母「撿」便當。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是台灣雇主逼印尼外勞吃豬肉的事件,在台灣這個宗教開放的社會發生這種事,真的非常的丟臉,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宗教信仰,這是他們的權利。像我本身吃素,也會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在外面許多食物上面標示的成份都不明確,要選可以吃的東西真的很困難,最近也爆發了很多黑心素料的新聞,台灣雖然是宗教信仰開放的國家,但是素食產品的把關,真的需要再加強!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那麼,動物呢?我們平等的生在這個地球上動物們也是,牠們也有權享有生命,也有權享有這世界的一草一花一木,不傷害動物,是許多素食者所推崇的目標。但是其實我們也常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還是傷害了很多動物,我們不能很完美的做到全部,但是至少有個好的開始。現在我們重視人權,或許若干年後我們也會開始重視「動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