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教育的理念

家管 李婉婷

  從國內外相關文獻來看,人權教育理念的著墨重點,各有不同。根據國內外學者(林佳範,民92b;Clude,2000;Reardon,2002)的觀點及教育部(民90)「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課程綱要」的內容,歸納出人權教育的理念如下:

1、 學生主體性的尊重

  在國內外人權教育教材或課程綱要中,對人性尊嚴的尊重是人權教育課程發展過程中的基本理念。人性尊嚴又稱為人的尊嚴或個人尊嚴,所強調的是個體的尊嚴,而非人類的尊嚴,也就是「人本身即目的」的人性觀(李震山,民89)。換言之,人性尊嚴是一種基於「人」存在所形成的價值,代表並展現此價值的具體個人,均有權主張其尊嚴應受到尊重與保障(蔡宗珍,民89)。這樣的理念在教育關係中所要呈現的,即是對學生主體性的尊重。學生主體性顯現在自我實現、個人權利與責任二個層面。前者除了肯認學生作為學習的主體之外,更重要的是藉由人權教育來促成學生的自我開展、自我決定,也就是以自我人格的自由開展為主,並以自然人性的發展為導向,去建構並實現自己內心所嚮往的世界(許育典,民91,25頁)。至於後者,人權教育除了承認學生權利的主體性之外,更重要是學生個人責任觀念的建立,即講權利不是無法無天、為所欲為,而是在責任觀念下,讓學生學會自尊、自重。

2、 多元文化的關懷

  在非西方世界文化觀裡,人權不只是西方的政治倫理原則,亦代表著西方的文化系統,人權原則帶有一種經濟上的要脅、文化上的優越性或排他性,人權是成西方強權合理化其侵壓的工具(蔡英文,民91)。因此,人權保障非常容易落入多元文化寬容的陷阱-強調集體(階級、社群、民族或文化)權利或差異,成為文化相對主義侵害人性尊嚴的藉口。儘管如此,這並不意味著人權教育不具備多元文化的教育觀。如前項論述,人權教育非常強調對個體差異的瞭解與尊重(即對人的同理心),藉由這種跨文化對人的關注情懷,衍生出欣賞多元與尊重差異的特質。換言之,就是對不同性別、種族、宗教、弱勢團體乃至不同物種間的差異或生命的尊重,聆聽被壓迫或宰制族群的聲音。

3、 價值澄清的教學

  在現今環境中,人權教育常常被戴上政治意識型態的帽子,人權教育被認為是某一政黨的政治主張或意識型態灌輸。但若從國內外相關文獻來看(林佳範,民92b;Clude,2000;Reardon,2002),人權教育核心理念─對人的尊重,是一種跨文化、超越國界的觀念,是做為一個人所應受的對待,而非一種民族情緒或政治口號。可見人權教育並非一種狹義的意識型態灌輸,而是在憲政民主之下,讓學生有選擇的機會,甚至允許學生作批判(批評),其顯現在教學上是一種經驗式、互動式、參與式的教學方法與過程,協助學生澄清的價值與觀念,培養其對人性尊嚴的尊重。以Reardon(2002)《人權教育─權利與責任的學習》教材中有關於「歧視問題」的教學為例,Reardon藉由讓學生閱讀並討論歧視問題的講義,來反思歧視的過程與特性,檢視種族主義所造成的情緒後果和社會影響,幫助學生減少偏見及克服種族主義的行動。

4、 批判教育的思維

  批判教育是以學習者為本位,強調教學內容必須從學習者的生活經驗出發,藉由問題陳顯教育(problem-posing education)1 的方式,來探討教育情境中壓迫、宰制關係,進而導向行動(楊巧玲,民89a)。以這樣的思維來看Clude(2000)《全民人權教育》、Reardon(2002)《人權教育─權利與責任的學習》教材及國內九年一貫人權教育的課程,其實人權教育本身即是批判教育。

5、結論

  以教育部(民90)所公布的九年一貫人權教育課程綱要而言,整個新課程的能力指標中,不外乎要學生去察覺個人偏見與歧視態度,探討、分享生活中不公平、不合理、違反規則、受到傷害的經驗及違反人權的事件(問題陳顯),並進而避免偏見與歧視產生,尋求改善的策略與行動方案(導向行動)。 參考文獻林佳範(民92b):人權教育研究─人權教育理念討論題綱。台北:作者未出刊。李震山(民89):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台北:元照。蔡宗珍(民89):人性尊嚴。載於許志雄等合著:現代憲法論,45-54頁。台北:元照。許育典(民91):法治國與教育行政。台北:高等教育。教育部(民90):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台北:教育部。蔡英文(民91):人權之議題:人之主體權利、國家之政治權力與文化差異性。載於瞿海源、顧忠華、錢永祥主編:法治、人權與公民社會,123-153頁。台北:桂冠。林佳範(民92b):人權教育研究─人權教育理念討論題綱。台北:作者未出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