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一個人權立國的新世界

Marching toward a Human Rights State

開創台灣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張燦鍙

  首先恭賀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與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能夠排除萬難,在台灣共同舉辦 2010 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特別是在現今的台灣社會,深具時代意義,個人在此謹致上衷心的肯定與萬分的讚賞。

  1948 年 12 月 10 日,在全球各界有志之士的努力下,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以尊重並促進人權及基本自由的精神,作為所有人民、所有社會、所有國家共同努力的目標。隨後聯合國並於 1966 年 12 月 16 日通過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於 1976 年 1 月 3 日生效,作為全球社會具體落實,並自我約制的人權規範。

台灣,當然不能自外於全球社會。

  在白色恐怖及戒嚴時期,無論是島內或是海外的「台灣人運動」,大部 分都把焦點對準台灣人所受的種種政治壓迫。在國際先進民主國家與人權團體的聲援及支持下,台灣社會經過四十多年的打拼犧牲,的確創造了一個政治架構全然不同的新社會;同時,台灣的國民平均所得已逐漸接近先進國家,更是全世界前二十大的經濟體,台灣人在政治上享受前所未有的自由與民主。

  政治上的自由與經濟上的富裕,固已足夠;然而,生活上的民主,以及與民主生活共存的守法、公正、理性、自制、包容與尊重等等,「公民社會」應有的氣質,卻仍尚未建立。就我個人的觀察,台灣社會,仍然停留在一個政治自由的感性選民社會,把人權簡化為政治人權,更把政治人權簡化為定期投票。對於強者的自制、弱勢的關懷、異己的包容、參與的理性等等公民文化特質,還有待台灣人民的共同努力。第一部門(政府)與第二部門(企業)的功能,確實已經發揮,然而,第三部門(民間)的力量,則尚未凝聚。因此,對於貴會長期以來,推動「選民社會」轉化為「公民社會」的努力,個人深感敬佩。

  就這次人權高峰會議的四大主題,在台灣的施行與發展歷程,個人也特別提出幾點看法:

一、尊重與包容:

  台灣已由威權體制轉化成民主開放、多元化社會,是世界上民主轉型非 常成功的典範,但卻也是世界上民主深化與民主鞏固相當不成功的例子之 一 。在多元化、民主化的開放社會,意見不同本是很正常,不足為奇, 「我雖然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是民主社會對 不同意見所表現的尊重。不幸的是,台灣目前卻不懂得如何處理,缺少 西方先進國家理性、溝通、尊重、包容,和而不同 (Diversity in Unity ) , 異中求同、同中存異的文化 。當前台灣社會將民主簡化為各項選舉的 投票行為,充其量只是程序民主而已。民主不只是一種政治制度,民主的內涵及素養,更要內化成一種生活方式,待人處世的態度。

二、 法律與程序:

  我們常常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No one is above the Law ),人民盼 望司法公正、獨立。但遺憾的是,歷年來的民調顯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度相當低。甚至傳說「司法對有權的人不獨立,對無權的人太獨立」。 司法若缺少司法人權、程序正義,任憑執法者以自由心證為藉口,台灣社會將會變成司法獨裁。因此,台灣實在需要推動一場大規模的司法改革,從法官、檢察官的甄選教育,到起訴程序的「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乃至於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保障,在在需要全面省思檢討。

三、稅制與正義:

  台灣的經濟發展,已逐漸形成日本學者大前研一所講的 M 型社會,貧富差距拉大,不僅造成社會不公,也加深了人民的相對剝奪感,進而形成社會動亂的潛在因素。透過所得重分配的稅法制度,來消弭社會的不公,並能增進社會福利制度,本是福利國家的基本精神。然而,台灣卻形成 W 型課稅,所得稅大部分來自藍領階級薪資,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付不起午餐費用,中高齡者轉業、就業困難,負債家庭集體自殺事件屢見不鲜。 台灣經濟要繼續發展,提升競爭力,但同時更要落實社會公平正義,照顧弱勢族群,創造一個關懷詳和的社會。

四、發展 與永續:

  過去台灣的發展,一切以經濟至上的價值觀,盲目的追求經濟成長的結果,卻是付出難以估價的環境成本、社會成本、人性成本和文化成本。英國的經濟學人( Economists )曾諷刺台灣人是貧窮的富翁, 2003 年國科會發表「永續台灣的願景與策略白皮書」,指出「賺得全世界,卻失去台灣」、「窮得只剩下有錢」,更是過去台灣經驗的寫照。經濟成長與永續生存,應該可以取得平衡發展,除了經濟指標( GDP )的追求之外,更應重視社會指標( Green GDP ,環保、永續發展 ),與文化指標( Golden GDP ,文化、人文價值 )的整體發展。

  2008 年的北京奧運,以『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 One world One dream )作為全球運動最高殿堂的競技主題。的確,作為一個高度中央集權國家,中國更應將基本人權的保障,列為國家施政的主軸。特別是在全球化及網路科技盛行的當代社會,空間與時間的高度壓縮,使得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接觸,越來越頻繁,形成禍福與共的全球共同體;也使得人權的普世價值,更能宣導與推廣。讓我們共同努力結合民間監督力量,負起維護、尊重人權及自由的普世價值,發揮公民社會的職責。也期盼台灣由過去的「人權輸入國」,轉為「人權輸出國」,發揮人權的影響力,以世界公民的身份來協助、來聲援,尚未享有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的其他社會人民,讓「 尊重人權、促進自由 」成為世界各國共同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