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日記--關於人權

待業中待業中 胡琴心

  前些日子,我在某間連鎖的餐飲業打工,原以為就跟一般的工讀沒兩樣,在面談時跟店長互動十分愉快,工作時間以及工作內容都在面談時跟店長談好了。

  就在我開始工作的第一天,問題發生了,當初面談時我很明確的跟店長說明是要應徵早班工讀,她也清楚,只跟我說偶爾晚上會缺人手,希望我偶爾上晚班,我也答應了。但從第一天開始,就安排我上晚班,而且一上就將近十天,後來聽裡面的工作人員說,餐廳其實比較缺的是晚班,明明應徵早班,卻是被安排晚班,讓我心裡很不是滋味,感覺像是被騙進來的。

  再者,每次都是下班前才被告知明天是否有排班,賺的錢不多還要隨時配合店的排班,讓我覺得做這份工作很卑微、很不被尊重。之後,我告訴店長,我有在別的地方應徵晚班工作,所以只能上她那裡的早班,我在那家餐廳的早班工讀,才正式開始。

  工讀的工作,就像是個打雜的工人,穿著制服的打雜工人,從招呼客人、幫客人點餐、結帳、去外面舉牌,到洗碗、掃地、拖地、掃廁所、倒垃圾、刷地板、擦玻璃、擦牆壁等等,面談時說的是做基本清潔工作,到真正開始工作後,要做的卻有一堆,我不知道是認知上的差異還是什麼原因,無論是外勤還是內勤,幾乎能說是通通包辦,一個小時只領基本工資95元,一天只排四個小時,卻每天累得跟狗一樣。

  而讓我感到最不平的一點,莫過於超時工作卻沒工資,店長總是要求我們先打下班卡,再繼續店裡清潔工作,來規避工資計算時數。當我正式工作的第一天,店長便告知我,工讀的時薪是固定的,如果在上班時間內,沒有做完他們所交代的事,必須做完後再下班,多做的時間,是不算薪水的,運氣好時,我只需要多待個幾分鐘;運氣不好,我就得乖乖得多做個二三十分鐘,雖然覺得不合哩,但因為其他工讀生對此都沒太大的反應,所以我也只能默默的跟著做。

  就我所知正式員工或許可採責任制,打工既然是時薪制應該按工作時間計算工資,否則店長何必要我們先打下班卡再繼續工作,他是否是知法犯法!怕員工檢舉店長所犯的不法。唉!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勞方就得忍氣吞聲接受這種不合理的待遇,又不敢為自己的權利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