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第五權-公民權

牛罵頭文化協進會創會理事長 胡淑賢

  公民-它不只是一種權力的稱謂。我想,它更是一種思想,及所引發的態度。

  約在2002年時,筆者曾任屯區及海線兩所社區公民大學副召集人(召集人為人本基金會史英教授)在公大發行的報刊上,我曾提出立法、行政、司法、媒體之外的第五權-公民權。之後中國時報林照真記者採訪海線公大即以此”第五權”為標題,在中國時報全版論述。而在台中縣2001和2005兩次縣長競選過程中,公民大學亦舉辦全國首創的公開縣長政策辯論,甚至為此發行報刊。涵括就辯論前的書面的政策論述,及辯論後的所有現場記錄。

  其中除了候選人本人政見,還包括了近百民間連署社團代表公民意見的提問人五位、學者、專家的質詢,以及交叉詰辯、最後候選人的結論等等。在這些漫長的公民行動過程,所顯現的絕非只是對權力與權利的執著,而是參與式公民的對話性思考過程。它啟發啟蒙了我們對自身(公民)角色的認知。可是很遺憾的是,當人本和牛罵頭文化協進會退出了公民大學的承辦之後(因為社區公民大學後來是以競標的方式進行)2006~2010年的台中縣選舉就再也沒有出現這種公民論壇式的參與式民主選舉過程。

  所以,就〝公民〞而言,在這個21世紀眾聲喧嘩紛鬧不已的時刻之間。我們不禁要問,公民究竟是〝私民〞還是〝公民〞?我想,它應當是涵蓋了〝私〞與〝公〞不斷進行的互動涵蓋對話,公中有私、私中有公、小我大我、個人、社區、社群、民族、洲際、國家、全球不斷的辯證,而非一個「固定」的框架。所有的人們都需要懷著自信,但也謙卑的態度,承認我們並非造物主,並非上帝。需要傾聽,或要堂堂正正的申訴,去做出〝Right〞即正確的思維行動,而〝Right〞才是權力、權利的本質,不是嗎?

   因為”Right”英文意譯為-正確、權利。正確,......方能延伸為權利以及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