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存的權利

家庭主婦 黃紫軒

  邇來社會新聞中,常見到自殺事件的頻繁報導,真令人痛心與心寒。為什麼一定要選擇「自殺」來解決問題呢?尤其是父母因為遭受到極大的困擾,當他認知裡感到困擾已成為無法解決的事實時,只有選擇一死百了的方式來處理問題?例如曹小妹妹的案例等。

  其實,從小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都應該教導無論大人或小孩,遇到困境或人生路上有徬徨時,都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觀念-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並且要嘗試不同的管道或請教長者與教師,例如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張老師專線、生命線、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等等社會資源,一定可以解決的,自殺!是最傻的方式,更無法去解決問題的。況且,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決定自己或他人的生存權,所以,尊重每一個美好的生命,由你我ㄧ起來做起,由點、線、面的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