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人權

期待「以禮相待」的政治風格

家管 陳瑞華

  立法院裡,為了陸生來台的問題,又見立委們拳腳相向,更甚者還有立委因推擠拉扯而昏倒;後來又因為美國牛舌到底能不能開放進口問題,部份立法委員與經濟部長施顏祥爆發拉扯推擠衝突,甚至包圍經濟部長的座車,要脅部長承諾不開放牛舌進口。看到這些立法委員的做法,讓選民們不禁要懷疑,到底台灣是以「人『權』立國」?還是「人『拳』立國」?

  選舉是一種決策過程,由人們投票選出某個職位的充任人選、或適用於整個組織的過程。台灣的公民,只要滿二十歲,每個人都有投票權,可以運用投票權選出賢能的公僕來為人民服務,能夠自由選舉,一直是台灣人引以為傲的事情,那表示我們是一個「民主」的國家。而立法院的職權則是通過一定的程序制定法律,其目地是為國家社稷謀福,立法委員則是由選民委以重任的「賢能人選」,他們的職則就是要運用專業及一顆「以民為本」的用心,為全國人民制定法律。 可是,回頭看看立法院,那些大打出手的男男女女,就是選民用選票選出來的「人拳鬥士」,這教選民情何以堪,下一次又該要選誰呢?也許就是因為無人可選,所以很多人就放棄了自己手上的一票。

  所謂「風行草偃,上行下效」,政治人物對人民有形象責任,因為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全國人民看在眼裡,耳濡目染之下,政治人物自身的修養將會影響整個國家的風氣,懂得互相尊重的問政風格,就會教育出自律甚嚴的國民,拳腳相向、暴力以對的問政風格,就會帶來用拳頭處世的民風。然而,在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下,越來越多人為了政治前途投身在暴力之中,而今更是有女立委打群架的場面出現,真教人不得不承認「台灣變天了」,變得「無法無天」。

  從立法院公然打架、鬥毆,到小學生集體霸凌事件,暴力的氛圍充斥我們的生活,孩子上學我們要擔心,擔心老師突然抓狂賞巴掌,又怕孩子人緣不夠好,被其他的孩子欺侮;走在路上,怕人搶,怕碰到惡霸;待在家裡,怕人偷,反抗,怕沒命;現在過生活,除了要擔心沒工作,還要煩惱天災人禍帶來的額外災難,精神長期都處在緊繃狀態,大家都變得越來越沒耐心,也越來越粗暴。原來憲法對人民免於憂慮、恐懼的保障,皆因我們的政府官員沒有遵守法規,沒有依法行政而失去了效用。

  我很認同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榮譽副主席暨台灣區主席洪道子博士,在其「2010世界人權高峰會」中發表的論文_世界公民應重視世界公民中所提到,「中國法律的發展史是『以禮入法』、『出禮入形』,在古代社會,禮是維持社會、政治秩序,調整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社會關係和權利義務的規範準則」,中華民族素以禮儀之邦著稱,所謂「發乎情,止乎禮」,所有的情緒都該被控制在「禮」之下,禮就是規規矩矩的態度,而古人所謂“明刑弼教”,實質上即以法律制裁的力量來維持禮,加強禮的合法性和強制性。該文中又提到「美國國務院在2010年3月中旬發布『2009年度國際人權報告』,報告中指出台灣在民主法治部份雖獲肯定,但官員貪腐、歧視女性、人口販運、不當對待外勞等問題被認定仍在持續嚴重」。可見一個國家的民主精神,不僅僅只有體現在選舉制度而已,人民的道德人格修養及待人處世的態度我,皆是民主國家表現的一部份。

  子曰「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執政者要能夠確實做到「依法行政」,推動「以禮相待」的政治風格,讓選民能夠透過從政者或參選者理性的言論及其行為,來了解參選者或從政者是否合適為民服務,還選民一個「知」的人權,這樣選民的選票才不會浪費,選舉才會有其真正的意義。「水清魚現」,相信只要朝野協商能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處理,那些濫竽充數的政客將無所遁形,再也不能混水摸魚,而真正賢能之士必能一展長才,成為一個真正以民為本的公僕,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