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施政應注重與民眾溝通

騵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高振翔

  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有效積極的溝通是公部門保障人權的積極作為。筆者居住的小鎮家前的河岸及道路,去年10月鎮公所決定將它做景觀改造成為鎮民休閒的去處。原本不失為一個好的規劃,但事前未做好充分的說明及協調,導致民怨不斷。

  由於30餘住戶僅仰賴門前的道路進出,在工程期間勢必影響日常的作息及交通。鎮公所未做詳細的說明及溝通在前,施工期間亦未做好配套措施,所有住戶的車輛僅能自求多福自行尋找停車的地方。筆者曾與主事者討論關於此事,而其回覆是「如果幫住戶解決暫時停車問題是圖利人民,請住戶自行解決配合政府的工程。」這就是多數公職人員的心態,以官逼民,不顧人民的權益。甚至因為將愛車停在外面,有一天共有5輛車被偷。讓此一帶的住戶不只要?牲自己的權益,還要蒙受財物的損失,讓民怨沸騰。雖然工程已完成,但失竊的車輛迄今尚未尋回,更別說賠償的問題了。

  公部門人員的心態只是怕事怕麻煩,逕以公權力執行政策,罔顧人民權益,相信只會導致民怨層出不窮。但若公部門人員盡忠職守,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為民興利,做好溝通及配套措施,相信?大部分的民眾都會樂意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