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平衡與節制談人權

中國層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師 陳奕龍

  我們每天翻開早報就可以『預知』今天電視的『午間新聞』大概要報導什麼消息!而且在台灣地區你所看到的新聞大小事負面的居多,這幾乎變成是台灣的新聞常態。為什麼可以預知新聞報導?因為真正為「新」聞而認真去採訪的媒體少之又少;而且即使採訪到真實的消息,如果編輯台認為不夠聳動和驚奇,就不予採用而白做工,而且還要小心翼翼地編寫新聞,以免得罪利益團體,否則老闆怪罪下,誰來扛責任啊!還是看看早報怎麼報導再說吧!因為與其認真的製作一條好的新聞不如用抄的比較安全。台灣的媒體就在這樣劣幣驅逐良幣下,新聞媒體只能盡其能事地製造聳動、驚恐、羶、色、腥的新聞,或抄襲、刪改其他媒體的報導,再來個看圖說故事,看誰掰的讓人心動,看內容如何戲劇化,只要對收視率有所提昇就好。其實這樣光怪陸離現象,社會大眾早就感受到的灰心和心寒了,甚至於因此對國家、民族的未來不再有所期盼。

  殊不知台灣政治、經濟、社會二十幾年來,不斷沉淪根本的導火線就是新聞過度自由與放縱,導致「狗仔事件」、「偷窺現象」的發生,人心被五毒(貪、嗔、癡、慢、疑)所侵蝕。收視率也一如「緊箍咒」緊緊地勒住媒體,於是層出不窮、荒腔走板的如「偷拍光碟事件」、甚至製造假新聞如「腳尾飯事件」…等,只為了爭取獨家消息和高收視率而扭曲事實的手段屢見不鮮。這樣的盲從扯爛、不求真而不自知的行為,其背後更有一些頗為詭異的權力掛勾結構,主宰著政、經、商等的生態,並設下重重障礙以利益分贓,其實除了危害了人民知的權利外,更罔顧第四權的使命—為民監督的責任。

  在此等氛圍之下談人權、尊重誠如緣木求魚,如果只是要求其自律或自制又流於空談不切實際,唯有意識覺醒以同理心為出發的節制著手,找回每個人尊嚴和價值才能讓人權穩固和深入人心,呼籲媒體和新聞界能夠秉持人權的準則,節制一昧追求收視率等利益而罔顧尊重與人權的行徑,導正傳媒對大眾的絕對影響,多多報導正面和鼓勵的新聞,人性就會向善並且懂得彼此的尊重。新聞報導將更有可信度。

  心理學界所說的「制約行為」曾經以猴子做實驗,把一群猴子關在籠子裡,接著放入香蕉,只要有猴子走過去要拿香蕉來吃,就用強烈水柱噴射,猴子會感到刺痛,而放棄手上的香蕉,不敢拿,其他猴子一看,也不敢去拿香蕉來吃。此時再放入新的猴子,當它看到香蕉想過去拿,也會被水噴,於是這群猴子產生制約,它們會彼此溝通和教育所有新來的猴子對香蕉敬而遠之。因為「制約行為」改變了猴子的天性本能,相對於貪婪無情不知自律自省的傳媒界,甚至政商勾結者而言,如不能節制濫權或過度自由氾濫;人民要想制約他們的行為,只有斷其賴以為生的奶水一途,才能促成其改變。

  再說,現在民主法治的失衡引起的民心恐慌,人民已經覺得受夠了。尤其法律和司法體制的不夠完善更是令人心惶惶,法律本來是因應大自然的規律而訂定,違反大自然的規則萬物如何生存?因此宇宙萬物各有其對應的生存之道和善良法則,人類一開始也遵行大自然法則,可是進入文明時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愈來愈複雜,發展出了政治和經濟模式之後,關係更加錯綜複雜。於是一些聰明人覺得應該制定遊戲規則以規範大家,以免在糾紛發生時無以解決。這就是法律的由來。

  但是在人類的貪婪和刻意扭曲下,法律已經變成了當權者的追求利益的工具,當權者立下了重重名為律法的障礙,社會的資訊落差、財富落差、法律的落差等高牆林立,身為弱勢的平民百姓哪裡搞的清,哪個法條如何?哪個法案有何內涵?也僅能在對得起良心、道德的規範下安身立命,豈料曾幾何時,原本善良無邪的百姓,陷在層層的惡法中,處處碰壁無辜受罰,阻撓善良百姓的人權行使,而受這些惡法處處牽制,不得其門而入;相對於這些既得利益的政、商、法人員,熟知法律漏洞及利益,方便自己從中獲得最大利益壟斷資訊、財富、資源和特權。甚至透過媒體通路以置入性行銷的方式誇大或正面肯定某些律法之優特點,如產業促進升級條例、陸生來台就學方案..等爭議性高的法案,未經程序正義就以多數強權暴力立法,面對這樣的新聞報導,因為新聞化包裝著宣導、廣告的概念,誤導迷惑民眾,感覺不到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了。在民主、自由、法治之外的監督權(第四權)蕩然無存,公理正義何在,完全被二大陣營要脅及收買,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何談輿論監督,公民如不能自覺自重,重視人權之重要,給予有效的制約,縱容這樣的生態繼續發展下去,就只能自求多福嘍。

  法律原本是保護弱勢抑制強權而定,其精神是平衡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如今卻成為私利把權的工具,怎不令人唏噓!更可怕、可恨的是,本為維持正義的司法竟變成玩弄政治當權者之手段和工具,枉顧公理正義,冤獄迫害案例比比皆是。 民國88年至97年間共計5435人獲冤賠,共計46億 8 千萬元,全由人民買單。這樣的政治下的人民可有完備人權?人民福祉何在?當權者可曾試著加強和維護人權?尊重人民的權利、尊重不一樣的聲音、制約自己的貪欲等等這些政治應有的節制應該廣為申張,否則一旦公義善意蕩然無存,法治又何益?

  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與其他動、植物不同之處就在於人類會思考、有七情六欲,懂得適可而止。任何人都想過得很自由,但是要有所節制、有所制約,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和人權。就拿稅務來說,政府對於稅務也該有所制約,不是政府想怎樣就怎樣,巧立名目、與民爭利。人類對地球上其他物種也該節制,不能為所欲為的加以摧殘迫害,否則不但辜負天賦人權的美意,而且枉為萬物之靈。

  人類現在幾乎已經把這樣的節制忘了,尋求人權同時也應該找回節制。可是我們還在以為「人定勝天」而逆天,不知悔悟,不知返璞歸真,不知簡單生活尋回人性基本價值,找回人之所以為人的真、善、美本質,簡單、誠信、互助、付出、勤奮、用心和喜悅;不知執行天賦權利和義務的同時盡力保障萬物的權利。 也就是因為人不懂得感恩天地的愛護而放縱,所以大自然開始以頻頻的天災人禍來警示人類,但是知道自己有錯而知過必改的又有幾人?

  所謂凡事三思而後行,人們應該節制自己的劣根性和貪婪狂妄,不要再貪圖自己的方便而破壞環境。讓地球休養生息回復本初的山青水綠、合和之氣,以延續地球上萬物與人類世世代代和平、和諧之氣象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職責。有享受當然也要付出,有要求當然也要有回饋。這樣的陰陽平衡之道是天經地義的道理,節制與人權正是陰陽平衡,也是我們和大自然永續生存相處的必要之道。難道要讓災禍頻傳的警訊帶我們至毀滅我們才會覺悟嗎?

P.S.:筆者曾在電視媒體工作近十年,受盡顛倒是非、黑白扭曲的職業生涯,冒中年失業之危險,成功轉換跑道,現在是儀器公司工程師,過著儉樸、單純、助人、有成就的工作,不願為五斗米折腰,為自己的人生開創自由、自在,找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