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權教育

台南市大光國民小學校長 陳東陽

  在一個沒有人權尊嚴的土地上,繁榮富貴往往是一場不光榮的泡沬,即令五彩繽紛,也極為有限。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如果不建立在人權磐石上,就容易受到曲解,和崩塌瓦解。人權與生命合而為一,人權沒有第二種解釋,也不因國情不同而有異,尤如生命不因國情不同而有異一樣。一個熱愛生命的族群,如果不同時熱愛人權,生命就卑曲可憐。 ……柏楊      從積極推動人權教育之初,只要聽說我是人權教育中心學校召集人,負責推動校園人權教育時,一般教育同仁不是抱持質疑的態度就是會提出一長串諸如:教育現場好像只有學生人權沒有老師人權,不要再為難老師了;倡導人權理念會不會導致父母管教上的困擾?教科書都教不完了,哪還有時間搞人權教育?一時之間也很難明確的回答這些問題。

    在多年前在社區大學修習成大許育典教授所開設的「人、教育、法」課程,便對人權教育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省悟。教育的目的是什麼?教育到底要培養出什麼樣的人?我們到底要過什麼樣的生活?

    很久以前在一場人權教育的研討會中看到以下的一段一個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中納粹集中營的生還者寫給他的老師的信中的一段話:親愛的老師:我是集中營的生還者,我的眼睛目睹了一切;毒氣室是由有學問的工程師建造的,小孩被受過教育的醫師所毒害…,因此我對教育產生懷疑,。我的請求是:幫助您的學生成為具有人性的人(Haim  Ginott)。對照社會現況時令人感觸良多:貪圖暴利的政客、草菅人命的醫師、不問是非的司法人員、玩弄司法的律師、偷工減料的工程師、假造財報的會計師、製造社會亂象的媒體工作者……,不也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精英份子?那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社會又出了什麼問題?活在當下的人們又是如何想?教育工作者又有何對策?

    或許有人會這麼說:日子都過不下去了,還談什麼人權教育?其實,仔細想想,造成今天如此情況的原因,問題便在於人權教育的缺乏。在過去威權統治時代討論人權是禁忌,追求人權的實踐是犯了滔天大罪。久而久之人們便忘了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就如同前國策顧問黃文雄先生所言:人不能有效的地爭取或實踐她所不知道或不熟知的東西。人權教育議題老師不教,甚至連老師也不知道如何教!在受教育的過程中對人權教育毫無所悉,人民有如自廢武功,任憑政府擺佈、政客翻雲覆雨亂搞一通、官商勾結胡作非為,最後受苦受難的還是小百姓。試想,如果每一個小百姓對人權有充分的了解,既願意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與自由,同時也尊重他人的權利與自由的時候,今天的社會會不會不一樣?人權教育會有這樣的功能,老師您能不省悟嗎?能不採取行動嗎?

  在人權教育上老師該思考的又是什麼?其一人權教育不應只是九年一貫課 綱中的一個議題是學校教育的額外負擔,因為人權教育本身即是人權。其次人權教育不應是一種政治正確性與工具性的教育,而是民主法治社會教育本身的教育目的。其三 人權教育不只是認知性教學的工作,而是整體教育環境的「人權化」任務。(馮朝霖,民92)

  在人權教育上過去我們因無知做得太少,甚至不自知的戕害人權,如同馮朝霖教授所言:除非我們自己對生命本身曾有感動的體驗,否則我們無法真正教導孩子了解生命的意義;除非我們能從自己的的生命深處發現足以令自己信服的價值,否則我們無法真正教導孩子任何人生的真理。因此,人權教育必須與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環境教育、品格教育、情緒教育…同時並存,才能共榮。所以,人權教育必須再透過教育現場的教育工作者的自醒自覺「人權」的可貴與必要,在教育的過程中落實於教育的各個範疇,;融入校園的每一個角落與細微處,負起校園中每一個人該負起的責任,「人權教育」才有成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