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公民的網路人權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學系教授 張善政

  「基本人權」有許多層面,有些地方不論大人、小孩都吃不飽、穿不暖;有些地方空氣、河流污穢不堪,連好好呼吸、喝口水的權利都沒有。這些權利如不能被滿足,有許多政府或民間組織已經在投入協助,雖然投入資源永遠嫌不夠,但是至少大家許久來已把該有的注意力也放在上面了。

  在民智漸開的趨勢下,「貧窮」是與教育、智慧程度成反比的。要根除貧窮所衍生的基本人權問題,除了滿足讓人吃飽、穿暖這種生理成長的環境外,必須給予人們「智慧成長」的環境;不只是給這些人魚吃,而要讓這些人「自己會釣魚」。

  網際網路是未來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環節,許多在實體世界無法存活的人在網際網路上反而可以存活得很好(例如殘障人網路上開店賣特色小品)。所以,在解決貧窮生理環境的同時,也要同時照顧到智慧成長的環境,否則永遠來不及救貧。換句話說,未雨綢繆的作法就是要開始注意「網路人權」,這包括「上網的權利」與「網路上『無所不知』的權利」。

  當今電信的一些「破壞性技術( Disruptive Technology )」發展已經可以把遼闊的荒野變成近在咫尺,例如印度的窮鄉僻壤竟然透過公用的無線電話讓許多遠在天邊人可以互相聯絡,當然要上網也不是問題。換言之「數位落差」的問題也已開始被注意了。

  當人們可以上網後,最怕被類如恐怖份子的壞人捷足先登,用網路來進行洗腦。此外,許多國家的政府管制網路內容,有些內容並不能在網路上流通。因此,在發展世界公民人權的路途中,下一個主要的問題就是網路上不被蒙蔽「知」的權利。究竟一個國家可以管制網路資訊到什麼地步?

  一種說法是,網路上資訊應該無所不包,而讓每個人自己篩選判斷。另一種說法是,許多網路資訊是被扭曲、偏頗的,如果不加以管制,網民就會被誤導。目前比較有共識的,就是兒童因為還缺乏判斷力,要看的網路資訊必須有管制。而對於成年人而言,只要是成年的隔夕就可接觸到所有的網路資訊。但這種二分法顯然只是法律觀點,邏輯合理性是站不住腳的。理想上當然是希望有個漸進式的方法:隨著網民程度成長,網路內容管制程度逐漸放寬;但是此一邏輯實務作法的複雜度會讓人裹足不前。

  所以,開始有爭議的情境是:假使一個民智初開的開發中國家,網民雖然已屆成年,但是教育程度尚不足以做出成熟的判斷,那政府要不要進來管制?這個情境給許多國家管制網路內容的切入點;國家機器自詡為知識教育較高一等,有權替一般網民過濾網路資訊,保障網民不被偏頗、污穢的資訊污染。當然,最極端的情境是:國家機器為了鞏固自身的控制權,刪除所有不利於國家統治權的言論,即便是國家統治手段是錯的,也不容許批評。

  上面這些情境條件的演變其實像是一個連續的光譜,合理管制的裁切點永遠有爭議。一個或許可以接受的論點,應該是民智已開、教育水準高的國家,比起民智初開的開發中國家,比較不需要管制網路內容。換言之,網路上內容的管制應該不是放諸四海皆準,而應與國家網民的教育程度有關。

  所以,我們要提倡網路人權,應該作什麼?不是強迫開發中國家接受已開發國家的管理尺度,但也不是坐視開發中藉口國家主權用網路篩選過濾網民知的權利。現在這兩類的國家似乎並未體會到這其中的微妙關係,把問題打造成意識型態的爭議。本文並無法提出解決方法,但是希望啟動一個平台與機制,讓不同社群有對話的機會,這個問題才有解決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