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權益

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辦 盛蕙茹

  過年後,大家都還沉醉在歡樂氣氛中,驚傳要好朋友住院,經檢查腎臟指數超過標準必須洗腎,這一位朋友有定期檢查,腎功能指數有慢慢增加趨勢,醫生都說正常繼續定期檢查,而沒有特別注意,因感冒而去一般診所看病吃藥,未跟醫生說腎功能不好,不要開傷腎的藥,造成高燒不退,腎臟失去功能必須終生洗腎,朋友和家人都很難接受這個事實,畢竟年紀不到四十,不應該有這樣結果。

  雖然醫生未告知其嚴重性,自己也缺乏警覺心,所造成一連串結果,做個好朋友從旁協助,幫他心理建設,勇敢面對現實,一起度過醫療過程,及食衣住行應該注意事項。如果遇到醫療糾紛時提供一些建議:

1.蒐集證據:證據可分物證及人證。(1)物證:物證中最重要的是病歷資料,能夠影印之資料盡可能全部影印,包括病歷、醫囑單、護理紀錄等文字資料,甚至包括點滴袋、藥袋等現場能夠蒐集到之物證。當然照相也是重要的方法,可以將有關地點位置及情形拍照存證。(2)人證:包括醫師、護理人員、其他同房病患的訪談。盡可能談話時有第三者在場,他日需要時可以作證(當然以醫療為限);如能在公開場合錄音或錄影的話,他日更可以存證。但錄音、錄影、照相都應注意,不可觸犯妨害秘密罪。

2.蒐集醫學資料:釐清醫護人員醫療過程及各項處置可能有的疏失為何。 (1)詢問認識的其他醫生。 (2)查閱相關醫學書籍、期刊等,看不懂的就想辦法問。一個醫生要面對非常多的疾病,而病家只要針對切身相關疾病深入鑽研。許多醫療糾紛當事人在投入許多精力之後,對特定疾病的瞭解不一定會比一個不用功的醫師少。 3.釐清法律問題:確認可能的醫療疏失為何後,繼續瞭解現有法律對該疏失的規範為何。雖然不一定選擇提起訴訟,但可瞭解自己有多少籌碼可與醫院/醫師進行解決方式之磋商。

  面對龐然封閉的醫療體系,體系內、外的每一個人可能都深感無力和無奈。行動才能產生力量。每一個小小的力量,都可能造成一個小小的改變,集結每一個人的小小力量,日積月累就可能造成大大改變。在羨慕或嘆息先進國家醫療人權比台灣進步的同時,全民一起加入醫療改革運動,做一個有品質意識的醫療消費者,將病人的需求告訴醫院/診所,幫助他們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