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即時

登琪爾(股)公司客服部專員 李宜蓁

  翻開報紙總會看到在這世界上每天發生的人、事、物,就像今天打開報紙一則新聞就是這樣的吸引著我的目光。

  有一個先生在照顧當年因為懷孕流產而變成植物人的太太六年後,終究無力再持續下去,而向法院訴求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而獲判離婚的報導。當年相愛的二人許下承諾不管生老病死都不離不棄的誓言,在歷經現實生活的考驗下,最後仍然在還是不得不放手的情形下,讓"愛"成為回憶。

  其實,感情本來就沒有誰對誰錯,站在門外的人永遠不會知道門內發生的所有種種。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而在世上又有什麼樣的愛可以讓人無怨無悔堅持下去呢?

  我大哥跟我說: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像王曉明一樣,擁有父母最深的愛,就算為了救她散盡家財仍不離不棄。甚至直到父母往生的那一刻心中惦念著、唯一放不下的依舊是自己的寶貝女兒,萬一沒人照顧怎麼辦?

  王曉明小姐的故事在我讀國小的時候,就曾聽學校老師談起,當年她正值青春大好年華,因為突如其來的一場車禍,斷送了她美好的未來,而父母也在疲於照顧及龐大的醫藥費下,失去了原本該有的幸福。然而這一切她的父母親卻不曾有任何埋怨,仍舊細心照顧變成植物人的她。若不是因為這些年,王小姐的父母因為年邁無力照顧也往生了,王曉明小姐、景美女中的樂儀隊指揮高材生的真實人生故事或許不會再有人提起了。

  就像我爸爸說的:「父母疼愛孩子是天性,不惜成本;但是孩子養父母卻是算"頓"(台語:一餐餐算)。」每個父母都疼愛自己的孩子,總是注視著孩子的一舉一動,怕他冷、怕他熱,擔心孩子有沒有吃飽?穿不穿的暖,照顧呵護的無微不至。但是身為孩子的卻常忽略了身邊日漸年邁的父母,其實他們和孩子一樣,也是需要被照顧的。鄰居的長輩就常常開玩笑說:「囡呀!以後你要是結婚生子,就會忘了父母吧?!」

  父母親的恩惠比山高、比海深, 無怨無悔的細心呵護,唯一的理由就只是因為"愛"。父母親對孩子所有的付出都是不求回報的,身為子女的我們更應該時時謹記父母的恩惠,多關愛父母才是。而最重要的"愛要即時",千萬別讓自己活在「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