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野獸人權

國立武陵高級中學學生 呂柏昱

  『廢死聯盟對於此次大法官所訂定之四十位死刑犯感到........。』

  關上紛擾的社會新聞,我開始想起了廢死宣言,什麼『殺人犯的人權』、『縱火犯的人權』,『人權』兩個字總是被掛著嘴上講,一講出來就彷佛榮耀了起來,但我總是對於此等聖人感到嗤之以鼻,因為我不懂,永遠不懂,光是想像那些支離破碎的屍體,真的不懂,將人權給撕的支離破碎的人......還要給他人權?

  當祂們高喊著種種看似正義的口號時,我就為受創的家屬感到痛與不平,因為有人正踐踏著狼籍的人權在高喊人權呢! 是否有一位欲拯救『死刑犯』的聖人,祂能夠去看著被蹂躪的肉體高喊:『救救殺人犯! 救救殺人犯吧!』 義證嚴詞,是否,對著血泊中的魂魄,問心無愧?面對淚海中的家屬,光明正大?

  『原諒他們吧!看看他們的懺悔吧!』

  讓我嗤笑,儘管再讓我嗤笑吧,可愛的聖人們,誰能看見刀下受害者的驚恐? 在那極其悲憐的無助凝視下,?們為誰高喊人權?連一絲一毫的生機都不苟留的野獸,敢問牠人性何在? 而沒有人性卻有人權這種事,我舉手發問,換?們的誰來跟我釋?們的憲呢?

  打開電視,我睜大雙眼,這次,我決定看清楚?們,直到?們出現受害者家屬為止,在那之前,我只會在新聞上看到一群打著領帶的野獸,牠們的糧食叫做『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