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人權

中興保全保全員 李政源
  在臺灣住民中有五大族群:一、閩南人、二、客家人、三、外省移民、四、原住民、五、外國移民。

  其中世居在臺灣最久的民族就屬臺灣原住民,可謂說是在臺灣最久的主人。

  然而臺灣原住民人權問題近幾十年來才獲重視。早年國民政府仍然以大中國與漢人中心主義來理解原住民族的觀點,這種謬誤要歸之於漢人的優越感、統治者的政經優勢與漢人文化的強勢。

  早年還我土地運動、救原住民雛妓、原住民正名運動,到現在的原住民族自治自治、還我工作權等等。不外乎爭取和平和人權的手段,有衝突、激進、卻鮮有暴力。然而漢人及其他民族卻認為原住民所訴求是極端的。但我個人認為原住民與漢人是站在天枰的兩端,要如何取得平衡也就是和平的所在。

  西元2007年9月13聯合國發表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秘書長潘基文也指出,這是全球原住民族的勝利,各國政府和公民社會立即採取行動,將推動原住民族權利納入到促進國際人權事業之中。國際間如此重視原住民人權,現今臺灣社會要和國際接軌,為了愛、尊重與和平,政府一定要重視原住民人權並保護原住民族不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