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自己的正面影響力

大眾期貨職員 李芳美

  在電視新聞中又看到因清理工廠原料儲存槽造成工人吸入過量沼氣而傷亡的消息,除了心裡感到難過之外,也很不解為何這樣的意外總是不斷在重複發生,前人的智慧不就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要將他人的過失引以為鑑嗎?其實這些意外並不是不能避免的,只要有適當的防護設備或正確的處理方法,風險都可以被大幅降低的,但因相關的專業配備需要花費較高的成本,以至於經營者寧可冒著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風險的方式而繼續運作著。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不過,作為一個企業經營者更應具有一定程度的社會責任感,在為自己追求更大利潤的同時,也要想到這些為企業辛苦工作的員工們,他們努力工作也都是為了要賺取更多錢讓家人過得更好,所以在達到共同目的前提下,不應讓他們承受過多能事先避免的風險,更遑論這樣的風險可能造成對生命的危害。

  現在的社會有一個很奇特的現象,普遍充斥著多重標準的價值觀,就因為這樣不一致的價值觀,造成社會變得很錯亂,人們愈來愈欠缺對其他人異位而處的關懷,因此類似上述企業經營者只想到自己的利潤而惘顧員工權益的事件比比皆是

  之前政大講座教授、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教授錢致榕曾提出「台灣社會濫情又理盲」的看法,這樣的形容對現在社會來說真是一針見血,這也是社會價值觀混亂所衍生出來的現象,說到這不得不提到媒體的影響力,最近總是會在新聞報導中看到一些似是而非的事件報導,比如有人因為交通違規被警察攔檢,當事人不但不按規定接受檢查及違規告發,反而因加速逃竄而發生意外,在整個新聞報導中只看到媒體站在違規傷者立場譴責因警察的追查而造成受傷,又再加上民意代表出來為違規者發聲的畫面片段,好似形勢上的弱者就理應被同情。整件事錯的不是警方而是逃逸的違規者,媒體卻沒有站在客觀立場報導違規者的錯誤,同時機會教育社會大眾若遇到相同情況的正確應對方法,以及如何勇於面對自己的過錯,反而針對警方大加撻伐,只因違規者是善良的女大學生。

  試想若換個事件主角變成黑道要犯,警方因為沒有採取更激烈的追捕手段而致警員傷亡,事後被抨擊的還是警方,難道執法的標準不是因為違規的事實而是違規者的背景身份?這不就是多重價值觀的混亂嗎?而且媒體就是這樣社會亂象的催化者。如果受了專業高等教育訓練出來的媒體從業人員所報導分析出來的新聞內容僅止於此而已,那麼左鄰右舍的三姑六婆們肯定可以做得更淋漓盡致,所以媒體從業人員所作報導內容的目的並非只為引人注目譁眾取寵,在新聞報導中設法揭露事實的真相之外,更大的社會責任是讓看到新聞的人都能了解什麼才是對的,自己若遇相同的狀況又該如何正確以對。

  現代人一天24小時都脫離不了媒體的影響,倘若媒體經營者及從業人員都能正確體認到自己的工作、事業對社會的影響有多麼重大,定能對整個社會漸漸回歸正確且符合一般道德標準的價值觀產生莫大的助力,更能大幅減低社會亂象。

  除了以上所提及的企業經營者及媒體從業人員之外,各行各業甚至每一個人都有其對社會的影響力,千萬不能漠視自己微小個體所能發揮的巨大影響力,而且這樣的影響力透過擴散之後會產生意想不到的乘數效應,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應隨時心存好念再透過行動發揮正面影響力,我們生活的社會就會愈來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