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與人權

華勛國小教師 謝佳妙
  人權是尊重肯定每個人存在的價值,對孩子亦然!

  生命鬥士劉俠女士曾說過:「一隻其貌不揚的毛毛蟲,可能羽化為一隻五彩斑斕的蝴蝶;一顆貌不驚人的種子,可能孕育一個花季的燦爛!」

  孩子不論一般或特殊,在這世上的價值都應受到肯定!

  但卻不能因他特殊就無止盡的包容,一般孩子也是如此,因為尊重與權利是在適當管束下才能施行得宜的,包容與縱容僅一線之隔,而包容的背後必須是帶著深切教育願景的,而非一味地替他完成所有的事情。
  
  深切的教育願景聽起來似乎遙不可及,無法掌握,其實再簡單也不過,如孔子所「言灑掃應對進退這些都能做好便足矣」。

  所謂見微知著,一切從基本做起,因為細微的生活應對,都是形成對人權適當尊重的學習機會,所以對孩子的基本態度之要求不該也不能輕忽。

  從孩子基本態度的要求將引導他們學會節制、學會溫柔待人,孩子能夠在如此循循善誘下,生活中的霸凌會少一些,暴戾之氣也會少一些。

  教育現場中,在對孩子做基本態度的要求之餘,更時常發現其言語裡總是充滿防衛、充滿挑釁,極易讓學習籠罩在不安的氛圍中,但也在試著適當地導正孩子,給予正向的言語輸入其中,並在其表現良好以後提供支持與肯定後,因此生活中的每句話都可以是學習,如果能試著帶領,將會意外地發現孩子的心更溫柔更包容,也更有盼望建立一個更祥和的學習環境。

  身為孩子引路者的我們,一起來營造一個充滿正向言語的環境,相信在如此潛移默化下,對孩子將帶來更多正向的能量。

  為什麼印地安人對自然總抱持尊重、共生,因為那是從小在與自然共榮共存中所體會,建立的點滴生活原則,孩子生活的每個環節都是學習人權的重點。

現今的孩子太自我,過分強調民主教育的結果,是否忽略了人生活應有的基本態度,李家同教授說得好 一切從基本做起,環境的潛移默化, 對孩子將產生無法預估的影響。

  美國在有關自我決策能力方面的研究顯示,一般人對重度障礙孩子在自我決策方面的觀感是有偏差的,自我決策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經過教育將更能適切地提升並發揮於生活當中,所以自由該是在適當約束下, 才是真自由,否則將流於自由,「自由」多少? 假汝之名,肯定孩子來到這世上的價值,包容的背後必須是帶著深切的教育願景的,而非一味地替他完成所有的事情。